大家好,我是鏡哥。
要說帶節奏,媒體稱老二,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
昨天,寧夏固原一條警察打學生的視頻引爆網絡,受到廣泛關注。有媒體用了這樣的字眼進行報道——派出所人員突然毆打路遇的小學生!
“突然,毆打,路遇,小學生”,寥寥數字已將整件事引導至仇警方向。果不其然,在昨天及今天上午的輿論場上,群情激憤,對涉事警員口誅筆伐,期間也摻雜著調侃揶揄之音。
很多媒體就是這等節操,在事實不清狀況不明的前提下,先下手為強,為了流量全然不顧真相如何,以吸睛的標題刻意制造話題、誤導輿論,全然忘了新聞三要素中的“事實”為何物。
到頭來,他們收獲了流量,卻讓當事方背上沉重的負累,社會進一步撕裂。
要不說為何張雪峰火眼金睛,一語道破新聞學的真相,不就是滿嘴跑火車嘛。
其實今天上午初看媒體針對該事件的報道,鏡哥就知道這件事的真相絕非媒體想要我們知道的那樣,而是另有隱情。這一點,與此前四川綿陽釋放殺人犯在受害人家門口擺宴慶賀一樣,我們看到的未必是真相,抑或不是真相的全部。
提起固原這件事,不得不給當地警方處置輿情的態度點贊,事件被輿論關注的次日,也就是今天中午,固原警方即發布了藍底白字的警情通報,還原了事實,消除了猜疑,處理了當事警員。
原來,整件事壓根不是媒體所稱的“路遇”,而是欺負低年級的學生見到警察后慫了,跑了。警察找到后將其揍了一頓。
再想想媒體的操作,“路遇、毆打”幾個字的表述分明給人一種警察隨意打人的現象。而事實上呢,這件事更像是警察暴揍了一頓逃跑的嫌疑人。
幾個字的差別,卻給我們呈現了不同的脈絡。
實事求是講,不管事情緣由如何,警察打人顯然是不對的,這也是為何固原警方會處理派出所副所長的基礎,雖然網民一致認為“打得輕”。
用不了幾天,這件事很快就會在眾聲喧嘩中成為過往的記憶,新的話題也會再次成為關注焦點。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以及輿論的反轉,卻為我們呈現了兩個事實。
一、媒體節操的淪喪
新聞報道最核心的要素是及時與真實,但在現實中我們卻經常看到一些快速反轉的新聞,很多媒體為了抓住流量的風口,在未獲取事件真相的前提下,便不顧一切地表達觀點,甚至不乏歪曲事實、添油加醋的行為,“及時”確實是及時,但完全背離了“真實”這一最該堅守的初心。
二、未成年霸凌人人喊打
該說不說,雖然警察毆打霸凌少年的做法不可取,也是錯誤的,但輿論卻一致支持警方的做法,可見對未成年霸凌的仇恨,已深入每個人的內心深處。也許法律對待未成年霸凌的態度,應該做出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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