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05
December
17.12.2024
大力士英雄赫拉克勒斯/海格力斯(Heracles / Hercules,以下稱赫拉克勒斯)可以說是自古至今西方最受歡迎的古希臘、古羅馬神祇之一。他的樣貌和故事出現在無數的視覺藝術中。古代希臘化文明(和所波及的)地區的錢幣、雕塑、繪畫和工藝品中對他描繪的豐富程度自不用說,經常被古典學者們調侃為地中海的「海報男孩」(poster boy)。在整個西方藝術史中,赫拉克勒斯也是不同時代、背景的藝術家們反復「溫故知新」的主題。毫不夸張的說,如果我們現在沖進任何一家收藏西方藝術品的博物館或美術館,有99% 的機率會在某個角落遇到一個大力士。在流行文化中,他也時不時會登場,像某一代「小」朋友很熟悉的華特迪斯尼動畫「大力士」(Hercules, 1997年),DC/漫威英雄,和許多受到大力士主題、相關素材啟發的歐美影視作品,例如阿諾德·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 1947-至今)出道的好萊塢電影「大力神在紐約」(Hercules in New York, 1970年),還有巨石強森(Dwayne Johnson, 1972-至今)的版本等。
無數以赫拉克勒斯為主題的古今創作和再創作,讓我們對他作為一個力大無比的英雄最為熟悉。首先他是宙斯(Zeus)之子,身為半神(為什么不是全神,可以問一下他爸爸)。對他的生平稍微了解的讀者,一般知道他在人生的某個階段因(受到他爸正妻的詛咒)犯下殺妻弒子之罪,被懲罰必須完成十個不可能的任務。倒霉的他好不容易完成了還被老板歐律斯透斯(Eurystheus)挑刺說洗廁所收小費(清理奧革阿斯(Augeas)的牛圈),考試作弊(勒拿九頭蛇),再追加罰兩個任務,于是就有了著名的赫拉克勒斯「十二偉業」(The Twelve Labours)。每項任務都堪稱古希臘版的「mission impossible」。英雄歷險、打怪晉級這樣的故事元素,既適合被藝術化處理也容易獲得廣泛傳播,因此我們在地中海地區乃至印度次大陸都經常在古代藝術中看到他獵殺各種猛獸,與各種敵人搏斗的驍勇身姿。
古代藝術中大力士的「日常」
不過,赫拉克勒斯在一部分的古代藝術中,倒沒有這么「專心」地扮演一個全職英雄。古人似乎和我們一樣熱衷名人八卦,經常通過圖像「報導」赫拉克勒斯各種花邊新聞,比如他的酒品極差,喝到酩酊大醉還會隨地方便。
《醉酒的赫拉克勒斯》
(Marble statue of the drunken Hercules)
約公元前1世紀-公元1世紀
55.4cmx31.5cmx22cm
大英博物館
還有許多描繪他和各任伴侶或不同緋聞男、女朋友的場景,這里就不一一細數他作為宙斯DNA攜帶者的風流韻事。關于這些「非典型」的英雄日常圖像,在數量上并不比所謂「正面」的英雄事跡少,也似乎沒有被視為「不雅」的作品,而是安置在日常生活的語境中。其中有一個主題,表現赫拉克勒斯卸下自己的象征性獅子皮和橄欖木棍并交給一位女性,或直接穿戴著她的裙裝和配飾,這位特殊的女性即是利底亞(Lydia,今在土耳其境內)的女王翁法勒(Omphale)。
《赫拉克勒斯和翁法勒》
(Hercules and Omphale)
(羅馬復制希臘雕塑)
公元前1世紀,大理石
大英博物館
希臘英雄和來自「東方」的女王
赫拉克勒斯與翁法勒的故事框架,在不同版本的古希臘與古羅馬記載中基本上沒有很大的出入。現存最早的完整版本見于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和阿波羅多洛斯(Apollodorus ho Athenaios)。故事發生在他已經完成了「十二偉業」之后,講述了他(又受到他爸正妻的詛咒而發瘋)誤殺了好友(兼情人)伊菲托斯(Iphitus),受德爾菲(Delphi)的神諭,被流放外國賣給翁法勒為奴一年。在這期間,翁法勒沒收了大力士的獅皮和棍棒,并要求他在做家務、做女紅時穿女裝(天不怕地(獄)也不怕從娘胎就開始叛逆的大力士居然就照做了)。這么羞恥又好笑的情節,當然為很多古代作家和藝術家提供了創作靈感。要知道,在他們那個語境里,以大力士的身分不僅要為奴,還要為一個「野蠻」女王做女紅,是非常可恥的。
目前已知至少有三部古希臘喜劇和兩部羊人劇(又稱薩特劇 Satyr play)是以翁法勒為標題(已不存)。戲劇的改編實際上還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從公元前5世紀的雅典劇作家們到一些羅馬的作家們,都曾用這個故事模擬、諷刺一些政治時事,包括我們熟悉的埃及艷后(Cleopatra VII Thea Philopator)和安東尼(Marcus Antonius)的關系。而羅馬時期留下的文獻因更強調了這個來自「東方」的女王如何通過性愛和奢靡的物欲生活奴役、控制赫拉克勒斯,強化了「東方」的奢華、誘惑、強大的女性這些元素,被一些現代學者指出是帶有厭女性質的書寫。
在公元前后,這個故事也逐漸從字面上的奴役轉變成了愛的奴役。因此,我們會在這個時期的龐貝壁畫上看到一些小愛神出現在兩人之間,偷走赫拉克勒斯的棍棒。又或者,兩人穿戴著對方的衣物相擁,被畫成一對甜蜜的伴侶照。從圖像上看來,他們似乎是你情我愿,喝酒游園的關系,很難讓人聯想到赫拉克勒斯在這個故事中本是一個被放逐境外去做苦役、被羞辱,還要協助解決很多棘手問題的罪犯,彷佛是打著服役的名號在利底亞「吃軟飯」。顯然,圖像跟文獻的記載是有一些偏差的。反而是公元前5世紀左右的希臘瓶畫,比較接近于女老板命令新人員工趕快穿制服干活的場景。
《赫拉克勒斯和翁法勒》
(Hercules and Omphale)
公元45-79年,龐貝壁畫
41cm×40.3cm
拿坡里國立考古博物館
不管文獻記載有何出入以及如何被解讀、被圖像化,并不斷地被改編和發展,這個故事流傳最直觀的影響,就是讓后來翁法勒的圖像順理成章地接手了赫拉克勒斯的屬性,大大提高了這位女王的辨識度。獅皮和橄欖木棍,均與赫拉克勒斯獵殺尼米亞獅子(Nemean lion)的偉業相關,是辨識英雄的基本依據。但在利底亞之后,英雄兩件套就從此掛在了翁法勒的身上,即是說,我們現在只要看到一位女性披著或頭帶獅子皮,拿著橄欖木棍,即便大力士沒有一起出現,我們也可以大概猜到她的身份。那么大家認為這般模樣的翁法勒,代表的是什么呢?是她征服、占有了英雄權力的象征?還是一種愛的分享?或是其他?實際上,這個故事所牽涉的方面很廣,除了它背后影射的歷史事件和政治關系,還包括了女性主義、跨性別主義等我們習慣性認為是現代產物的課題。在博君一笑的同時,有很多聲音隱藏在這對情侶的古老畫像背后。
英雄與女王的故事,最終以赫拉克勒斯恢復身份,翁法勒還他自由并附贈一個兒子拉墨斯(Lamos)為結局。翁法勒自然不是赫拉克勒斯最后一個女性情人,但她(和她所代表的方方面面)與英雄的關系或許是最受爭議的。畢竟從結果來看,她讓我們有幸一睹英雄拋開了「英雄」姿態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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