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妞花親手把人販子送上法庭的一幕,無疑是拐賣兒童案中最振奮人心的時刻。但她和她的家人幸福和生命,卻是人販子被判多重的罪都換不回來的。
楊妞花,原名李素燕,1990年出生于貴州省織金縣官寨鄉的一個苗族家庭。1995年初冬,楊妞花隨父母和姐姐楊桑英從老家來到貴陽生活。
不久后,余華英搬到了楊家隔壁,并時常以女兒年紀相仿為由前來串門,姐妹倆對她毫無防備。一天,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簽子”為誘惑,牽著楊妞花出門,隨后一路拐賣到河北邯鄲,并給她改名“李素燕”。
楊妞花被拐后,她的親生父母因失去她而遭受了巨大的打擊,父親郁郁寡歡,母親精神失常。終于,父親在39歲時,以家里老鼠太多為由,哄騙楊妞花的姐姐去買老鼠藥,然后服藥自盡了。
父親喝了自己買的藥離世,成為楊桑英一輩子的陰影,她甚至開始恨妹妹,當時自己明明阻攔了,她為什么還是要跟余華英走?
第二年,她們的母親精神失常越發嚴重,經常出現幻聽跑到山上找女兒,之后不久她也去世了。姐姐楊桑英在11歲那年成為了孤兒,在親戚家寄人籬下地長大。
直到2021年,楊妞花憑借兒時的記憶并通過網絡成功尋找到貴州的家。她說“我找到父母后,一定要埋怨他們幾句,為什么丟掉我”。
然而,當楊妞花聯系到姐姐時,得知的卻是父母已經因為她去世的噩耗。彼時,姐妹倆都已經結婚生子,姐姐因為童年遭遇性格敏感抑郁,婆家對她還算不錯,但她自己常常郁郁寡歡。看到妹妹相認時,并沒有想象中那么激動。
楊妞花聽到父母離世的消息,更是猶如晴天霹靂。跪在父母墳前放聲大哭。
確認姊妹關系后,楊妞花決定回到貴州,祭拜父母,并尋找那個讓自己家破人亡的人販子余華英。
2022年,楊妞花在志愿者的陪伴下,前往當年被拐的事發地貴陽市南明區報案。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并成功抓獲了余華英。
經過審訊,警方查明余華英在1993年至1996年間,曾作案多起,拐賣包括楊妞花在內的11名兒童至河北邯鄲。
2023年9月18日,此案一審宣判余華英死刑,并向楊妞花等3名受害者民事賠償各3萬元。
但當時根本沒在怕的,還當庭提起上訴,也從來沒有跟楊妞花說過一句對不起。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二審被發現其實她拐賣的兒童人數不是11個,而是17個,再次被判死刑。
12月19日,重審二審的結果依然是死刑。楊桑英哭得不能自已,楊妞花在得知判決結果后,情緒特別激動的跟記者宣布了好消息。
而這次,余華英終于知道害怕了,哭著要求法律援助。但這次,余華英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她再也折騰不起來了。楊妞花的父母終于在天有靈,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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