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龍勝法院審理了一起
工程款糾紛案件,
原告與被告之間
就工程款的支付與廠棚的質量問題
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圖片來源于網絡
案件核心爭議點
原告訴稱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廠棚的建設并交付給被告使用,然被告驗收使用后僅于2024年2月6日向原告支付了44萬元,還有29.6萬元工程款至今未支付,原告生產經營因此受到嚴重影響,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面對原告的起訴,被告在應訴過程中提出了反訴,稱雙方于2023年8月6日簽訂工程《合同》,由原告包工包料負責案涉廠棚的建設,2023年11月22日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結算,然2024年4月29日晚龍勝縣瓢里鎮發生短時性強風,廠棚被強風吹翻,被告認為原告所建的廠棚在投入使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便因遭遇強風被吹翻,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抗風雪質量要求,因此要求原告承擔修復廠棚的責任,并支付14.7萬元違約金。
該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原告所建廠棚的質量問題以及是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
被強風吹翻的廠棚圖片
被告指出,在遭遇大風天氣時,原告所建的廠棚輕易被吹翻,這表明其結構設計和建筑材料均未達到應有的抗風雪標準。被告認為,原告作為專業的承建方,應確保所建工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而此次事件顯然暴露了原告在工程質量上的疏忽。
原告則回應稱,原告建設的廠棚全都是按照被告的要求和設計、施工,且工程已經驗收,雙方也對工程量進行了結算,被告支付工程款的條件已成就,應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另被告沒有證據證明案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其所受損失是自然災害所致,與原告無關。
面對原告的起訴與被告的反訴,法官多次嘗試調解均無果。
法官深入調查審理
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新的轉折點,經法院查明,案涉廠棚實際上有部分為違章建筑,已受到行政機關處罰并責令拆除違章部分,法官利用部分即將拆除的廠棚為突破口,耐心的向雙方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和權利義務,引導雙方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糾紛。
經過法院的調解和釋明工作,雙方逐漸認識到了各自的責任和權益,最終被告自愿放棄了要求原告修復廠棚和支付違約金的反訴請求,同時承諾將盡快支付原告15萬元工程款。
此案的審理過程充分展示了辦案人員在處理復雜案件時的嚴謹和公正。通過深入調查和審理,法院不僅查明了案件的事實真相,還充分考慮了雙方的權益和訴求,最終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同時,此案也提醒廣大企業和個人在工程建設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避免類似爭議的發生。
三審:符慧寧
二審:滿 敏
校對:陽文士
編輯:吳 娜
來源:李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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