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股民索賠一審勝訴,訴訟時效尚余11個月。
根據網絡消息,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模塑科技證券虛假陳述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部分投資者的索賠請求,判決模塑科技賠償投資者的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和傭金損失。
據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鵬律師提示:
初步判斷,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區間內買入模塑科技股票,并在2022年11月23日之后賣出或仍舊持有模塑科技股票的受損股民,有機會向模塑科技索賠。
案件背景:
模塑科技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行政處罰。經查明,模塑科技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通過違規多確認收入、少確認成本及費用等方式,虛增2020年度利潤3197.01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95.24%。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因此,模塑科技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同時,相關責任人員也被給予警告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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