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積薄發
啟行千里
「READING」
《孫子兵法》作為春秋戰國時代著名兵家孫子的代表作早已歷經歲月的洗禮,名揚海外,至今孫子的思想依然被后人所研究和解讀。
筆者最近學習了《孫子兵法》也頗有一些感悟,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筆者認為《孫子兵法》能給我們的刑事辯護工作十大啟示。
一、敬畏之心:死生之地、存亡之道
原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翻譯:
孫子說:“軍事是國家的大事,生死存亡系于此,不可輕舉,一定要仔細審查!”
啟示:
這是《孫子兵法》開篇的第一句話,也是孫子將敬畏之心擺在首要高度的體現。孫子隨時提醒自己:軍事是關于一個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不可不慎重。
同樣,刑事辯護是關乎當事人自由、生命和命運的大事,關乎一個家庭、千千萬萬個家庭悲歡離合的大事。我們作為刑辯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時刻提醒自己:對于每一個刑事案件都要高度重視,要相信每一個案子都會存在辯護的空間,千萬不能出現辯護走過場(如下圖),律師充當第二公訴人這種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事情。
二、同欲者勝:上下同欲者勝,同他人之欲者勝
原文:
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勝,而不畏危。
翻譯:
所謂的“道”,就是國君要讓民眾與自己意愿一致,所以他們就會在戰場上出生入死,不怕危險。
啟示:
要做和他人意愿一致,除了靈魂上,精神上的共鳴(少之又少),現實中最多的就是利益一致;而要做到利益一致,就要了解:對方的利益是什么?對方看重的利益是什么?想方設法的讓我們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一致,這樣才能達到我們的目的。
刑事案件中,辦案機關充斥著很多績效考核,并且這些績效考核往往影響案件能否公正辦理,如:捕后不起訴率、捕后緩刑率、不批捕率,并且,很多地方存在具備其當地特色的司法政策。
基于如今的司法現狀,我們在進行辯護時,從宏觀來講,要掌握黨中央、兩高最新的司法政策,并靈活運用到司法實務中;從微觀來講,要對當地特色的司法政策做充分了解。
在績效考核影響辦案人員公正處理案件,并且具體案件的辦案人員呈現出可能不公正辦理案件的傾向之時,要及時另尋他路,進行強有力的庭外辯護,讓辦案人員的小利益妥協于司法公正的大利益。
三、為將之道:為將者具備的五大素質
原文:
孫子曰: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翻譯:
將領,要具備智、信、仁、勇、嚴五大素質。
啟示:
筆者認為,不僅將領要具備上述五大素質,作為一名優秀的刑辯律師也需要具備上述五大素質:
1. 智——高度的智慧。刑事辯護是充滿了高度的談判、協商、對抗和妥協的工作,這需要律師具備高度的智慧以駕馭案件。何為“高度的智慧”?筆者認為,對內把握案情的關鍵,了解自身能力的極限;對外把握案件的走向,對案件起決定性作用的人、事、物有清晰的認知,能夠擊蛇七寸,舉重若輕地解決起決定性作用的人、事、物所帶來的問題。
2. 信——誠信的執業。對當事人及其家屬應有一顆真誠誠信之心,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缺失最嚴重的就是真誠誠信,大量的互相猜忌,互相防備,小言之,人性淪喪;大言之,嚴重浪費社會資源,造成精神消耗。誠信執業也應是我們的立身之本。
3.仁——人文的關懷。我們應對每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家屬投以同情心,投以人文的關懷,尤其是那些遭受冤屈的當事人。很多老律師在教導年輕律師的時候,都強調:不能對某個案件投入太多感情,對當事人投入太多感情。筆者認為,這是不對的,我們只有在嚴格遵守執業規范的前提下,不能對當事人及其家屬投入感情,致以人文關懷,我們才可能盡我們的全力,想盡一切合法、合理的辦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然,每個案件的當事人最終只會淪為一個個無情的數字,一個個無情的符號。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
4.勇——果敢的決斷。如果涉及到當事人合法權益被侵犯的事情,司法人員違反辦案的情況,那么我們一定要果敢地予以對抗抗爭。不能一開始就妥協,教員的名言“以斗爭求和平則和平存,以妥協求和平則和平亡?!?/p>
5.嚴——嚴格的規范。在執行過程中,我們要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和執行規范,做到依法執業,依規執業,更重要我們在取證過程中要本著尊重客觀事實的原則,嚴格依照程序,防范風險,這樣我們的職業生涯才能行久而致遠。
四、成事三戒:戒貪、戒忿、戒急
原文:
孫子曰:利而誘之,亂而取之。
翻譯:
敵人貪利,就以小利去引誘它,使敵人處于混亂狀態,然后乘機攻取它。
啟示:
上述文字看似教我們如何使得敵人露出破綻,更是警戒我們在執業過程中要做到三戒。
戒貪,貪心就會失去更多。如同很多同行,為了賺錢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其本質就是貪心作祟,為了賺錢游走于黑色地帶,最終鋃鐺入獄。
戒忿,憤怒容易有難。在人生中,在職業生涯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令我們憤怒的事情,可能是來源于當事人,可能是來源于辦案人員,可能是來源于我們身邊人。筆者認為,產生憤怒的原因無外乎有二:1.自己的利益被侵犯;2.對方不尊重、冒犯我們。簡言之,我們遇到了問題。筆者認為,憤怒的時候,我們需要讓自己冷靜下來,冷靜分析局勢,以解決問題為根本目標,嘗試解決問題,而不是簡單的憤怒了事,憤怒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戒急,急躁的本質原因是我們要快速的獲得某樣東西,達成某種目標,但是往往不遂人愿。我們要戒掉自己急躁心態,憤怒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我們要分析輕重緩急,懂得等待,看清局勢,謀定而后動。
五、不忘本謀:不爭一時之氣
原文:
孫子曰:卑而驕之。
翻譯:
假裝謙卑,讓對方驕傲。
啟示:
在辦案過程中,我們會遇到一類辦案人員,出言不遜,內心驕傲,但是,他們能把自己對案件的觀點和看法透露出來。這類辦案人員內心是坦誠的,并且大概率是能公正辦案的。
我們如果遇到這種類型的辦案人員,不需要爭一時之氣,態度可以謙虛,不要忘記我們原本的目標,受點氣沒關系,只要對方能夠采納我們的意見,作出公正的裁判,實現我們的目的即可。
六、蓄久必速:準備慢,動手快
原文:
孫子曰: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翻譯:
用如此龐大的軍隊作戰只能速勝,一旦戰爭持久不下,就會使軍隊陷入疲憊,軍士銳氣挫傷。在此情況下,攻城時就會因為軍士戰斗力衰竭而屢屢受挫。同時,軍隊長期在外作戰,必然導致國家財力空虛,供給困難。如果軍士們疲憊不堪、銳氣受挫,整個軍隊實力耗盡,同時國內物資儲備面臨枯竭,那么其他人就會乘虛而入,向我方發起進攻。那時,即使有智謀之士也無法挽救危局。
啟示:
我們進行辯護,事前一定要慢,事中要快。
何為事前“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1.閱卷慢,慢工出細活,仔仔細細看完每一張案卷。反復看,不斷看;
2.提出觀點慢,所謂“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關鍵在于小心求證,自己的觀點是否有證據的支撐?是否有法律法理的支撐?是否有指導案例的支撐?是否邏輯做到自洽?是否需要取證?取哪些證據?如何取證規避風險?
3.辦案人員是什么風格?案件有無法外因素,特殊因素干擾?怎么解決?
那么何為事中“快”?筆者認為也有以下幾個方面:
1.所有辯護觀點完善以后,和案件承辦人員的溝通要快,要及時;
2.遞送相關新的證據,新的申請要快;
3.根據案件承辦人員不同的反映,要及時調整辯護策略和方向。
因此,打仗和辦案一樣,事前準備要慢,準備好了就要快,如風卷殘云,蓄之愈久,其發必速。
七、先敗后勝:未得勝,先思敗
原文:
孫子曰: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翻譯:
戰事久拖不決反而對國家有利的,從未曾有過。所以,不能全面了解戰爭的害處,則不能深入徹底地看到戰爭帶來的好處。
啟示:
做任何事情(包括刑事辯護),我們不能報以過于樂觀的心態,在結果到手之前,一切都是未知的,不能因為一時的成功和勝利沖昏頭腦,半場開香檳,要時刻抱有可能失敗的心態,不斷查漏補缺;同樣,在最終結果決定之前,不能抱有過于悲觀的心態,結果沒出來前一切皆有可能,不到最后絕不放棄。
八、分兵作戰:無罪辯護不忘量刑情節
原文: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ji)勝。
翻譯:
交戰雙方,先投入正兵交戰,到關鍵時刻投入預備隊(奇兵)決勝。
啟示:
不要把兵力一下子都投入進去,牌一下子打光。要分兵作戰,互為正奇,變化無窮。如同刑事辯護中,無罪案件辯護不能忘記量刑情節的辯護(尤其針對職務犯罪案件)。在無罪判決率低下的現狀下,通過量刑辯護保住下限,給當事人爭取到有利的量刑。
九、為人之勢:氣勢、地勢、因勢
原文:
善戰者,求之于勢,不責于人,故能擇人而任勢
翻譯:
善于用兵打仗的人,總是努力尋求有利的態勢,而不是對下屬求全責備,并且能夠選擇人才去憑借、創造有利的態勢。
啟示:
生而為人,天地之間有三勢:
氣勢,氣勢不是色厲內荏,而是從內而外的自信,其關鍵是你的專業,你的底氣,并且遇到棘手的案件能夠懂得找靠譜的同行合作。
地勢,看似講的有利的地形,而在刑事辯護中就是你手中有沒有王牌,有沒有底牌。就像亮劍中李云龍所說:“手里有家伙事,我腰桿子就硬。”
因勢,根據對方的情況,因勢導利。對方態度和善,善于接受意見,我們平和交流,多協商;對方態度惡劣,但袒露了自己的看法,我們也可以平和交流,說出觀點;對方態度惡劣,不肯袒露觀點,我們,我們此時就要對抗,用更強的氣勢壓倒對手或者借助外力壓倒對手。
十、因敵制勝:探究本質規律,不斷總結
原文:
孫子曰: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致勝者,謂之神也。
翻譯:
用兵作戰沒有固定不變的方式和方法,就像水流沒有固定的形狀一樣,能依據敵情的變化而取勝的,就稱得上是用兵如神了。
啟發:
筆者認為,水雖無形,然有規律,自上而下,自高而低,隨地形之變化而變化,則地形亦有規律。我們能做到因敵制勝的關鍵,是對戰爭規律的深刻總結,從戰爭中學習戰爭,從戰爭中總結戰爭。而“規律”二字,即為道家所言之“道”,更是我們一直所言的“哲學”。
同樣在刑事辯護中,雖然每個案子的案情不同,但是能在每個案子中對相同的,不同的問題做出規律性的總結,不斷形成“套路”,那么在遇到不同問題之時,我們才能隨心所欲地運用各種方法解決問題。如果能做到這些,我們就能成為行業的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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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怡之,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
所獲榮譽(部分):金華市青年律師演講比賽一等獎;2017、2021年度金華市第二、三屆檢律控辯賽“最佳辯手”;浙江省第三屆檢律控辯賽“優秀辯手”;2018年浙江省律師協會通報表揚;2020、2021年度金華市律師實務理論研討論文二等獎;2020年度金華市婺城區優秀青年律師;2021年度浙江省“親青幫”青年法治賽辯論賽季軍。
曾代理案件(部分):
1.邵某某貪污、挪用公款案(浙江省武義縣監察委員會第一案)
2.葉某涉黑案件(金華市最大的涉黑案件)
3.涂某涉嫌詐騙罪不起訴
4.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起訴
5.吳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不起訴
6.邱某涉嫌銷售假冒的注冊商標商品罪不起訴
7.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撤銷案件
聯系方式:18757940905、1342960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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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簡介
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5年9月1日,是華東地區首家以商事犯罪辯護與防控為特色的合伙制刑事專業律所,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掛靠單位。業務范圍包括刑事辯護、控告申訴、被害人代理、職務犯罪咨詢、企業合規與反舞弊,以及各類刑事風險防范。
厚啟所的使命,是“為維護人的自由與尊嚴而優雅地戰斗”。受到刑事追訴后,獲得及時有效的律師辯護,是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厚啟的核心使命,是在刑事法律服務中,力求在程序內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利,以維護其自由與尊嚴。
厚啟所的愿景,是打造一家“學術為基、技能為本、規模適度、輻射全國的刑事精品所”。厚啟注重學術研究,精研刑辯技術,不追求最大的規模與最高的收費,力求以最專業的服務為當事人謀取最大的法律利益。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厚啟已成為一家在全國刑辯界具有較高美譽度的刑事精品所。
厚啟的價值觀,是“專業精神、道德勇氣與社會擔當”。厚啟人將專業作為立所之本,精益求精,不斷錘煉;厚啟人恪守律師職業倫理,杜絕配合辦案,在刑事辯護中真正做到敢辯、真辯、善辯,為維護當事人的法律利益勇于堅持原則;厚啟人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以委托案件的標準辦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通過公益課程與原創成果無私分享厚啟經驗,促進刑事法律服務行業水平的提升。
厚啟所匯聚了一批刑辯精英,他們秉承厚啟的使命與價值觀,高質量地辦理了不少在全國、全省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如安徽馬某涉惡、詐騙案、江蘇鄭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案、上海陳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江西童某開設賭場案、湖北劉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案、山東甘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陜西的薛某涉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甘肅的劉某控告被詐騙案、廣西蔣某開設賭場案、廣東某大型公司刑事法律風險防范案、“牛板金”平臺集資詐騙案、金城集團集資詐騙案、陳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某廳長受賄案等,在司法界、律師同行與當事人當中收獲了良好的口碑。
專業服務是我們的承諾,有效辯護是我們的追求,我們將窮盡一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自由與尊嚴。
厚啟堅信,只要厚積薄發,必將啟行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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