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叔叔讓侄子做親子鑒定后再繼承遺產”的新聞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1月13日,有媒體報道,湖北,一男子意外去世后,其兒子想要繼承遺產,萬萬沒想到,男子的弟弟橫加阻攔,要求侄兒去做親子鑒定,如果鑒定不是親生子,那就不能繼承遺產,雙方吵得不可開交,直接鬧到了人民法院。
據悉,事情發生在男子李某身上,他不慎意外身亡后,他的弟弟李平(化名)負責料理他的后事。李某生前有個兒子小李,他原本想著等叔叔忙完,就會讓他全額繼承父親的遺產,可不料當他理所當然的想要繼承遺產時,卻發生了意外…
原來李平不知什么原因,對小李和李某的關系產生了懷疑,他私自留下了哥哥的毛發,要求小李去和哥哥去做親子鑒定,如果親子鑒定沒有問題,那么就可以讓他繼承遺產,否則一切免談。也許在部分人看來,身正不怕影子斜,小李直接去做一個就可以了,但這里就涉及到兩個問題,一是李平沒有權利這么做,這是對小李的侮辱;二是誰能保證李平留的毛發就是其哥哥的呢?
總而言之,出于各種因素考慮,小李拒不做親子鑒定,他與叔叔之間鬧得人盡皆知,甚至在法院打起了官司。
專業律師指出:由于李某意外去世,未留下任何遺囑、遺贈撫養協議,所以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辦理。小李作為第一繼承人,享有繼承李某遺產的權利,其叔叔李平雖然也有權利繼承哥哥的遺產,但李平屬于第二順位繼承人,在小李存在的情況下,李平是沒有任何權利的。
而且需要注意,這里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也就是說,小李只要與李某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父子關系,那就可以視為子女,享有法定繼承權。而李平自始不屬于利害關系人,他沒有任何權利阻攔小李繼承遺產,要求小李進行親子鑒定。再加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小李與父親李某的親子鑒定關系,屬于小李的個人隱私問題,李平一個外人,沒有權利知道,他執意要求小李進行鑒定,實則是刺探小李東的個人隱私問題,小李當然有權利拒絕。
最終,人民法院判決李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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