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裝飾工程公司承攬一家貿易公司的辦公場所裝飾裝修工程并收取相關款項,貿易公司事后得知,公司高管江某的配偶鐘某持有該裝飾工程公司99%股權。貿易公司遂依據(jù)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上海二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生效判決,認定江某、鐘某、及裝飾工程公司的侵害事實成立。
案情介紹
01
高管配偶直接控制的企業(yè)與高管任職公司開展交易
2013年9月,某法國公司與幾位外籍投資人共同在上海設立貿易公司。2014至2018年,江某擔任該貿易公司總經(jīng)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工作。2017年,貿易公司與案外人簽訂《裝潢工程合同》,委托其對辦公場所進行室內裝修。后某裝飾工程公司替代案外人進場施工,貿易公司向裝飾工程公司支付了裝修款150余萬元。
據(jù)貿易公司事后得知,裝飾工程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江某的配偶鐘某持有該裝飾工程公司99%股權,而江某未向公司報告這一情況。
貿易公司認為,江某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隱瞞自己與鐘某及裝飾工程公司的關聯(lián)關系,違法委托裝飾工程公司承攬公司辦公場所裝飾裝修工程,牟取高額利潤,損害公司利益,故將江某、鐘某、裝飾工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交易所得。
裁判結果
02
高管配偶直接控制的企業(yè)與公司開展的交易屬于自我交易的范圍
上海二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根據(jù)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除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股東會同意外,不得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該規(guī)定是為了保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忠實義務的有效履行,必須嚴格遵守。本案中,江某作為貿易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受該條法律規(guī)定約束。由于貿易公司章程中沒有允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的明確規(guī)定,江某如欲促成裝飾工程公司與貿易公司開展正常交易,其理應基于自身負有的忠實義務考慮,主動向貿易公司股東會披露裝飾工程公司是其配偶鐘某持股99%并直接控制的公司,以便貿易公司股東會決定是否同意二者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否則,有充分理由認為裝飾工程公司與貿易公司訂立案涉合同是江某故意隱瞞其與裝飾工程公司的高度關聯(lián)關系與貿易公司訂立合同開展自我交易。江某的前述行為違反了該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江某通過裝飾工程公司為貿易公司提供裝修服務并收取了相關費用,根據(jù)該條第二款規(guī)定,江某通過裝飾工程公司從貿易公司所獲得的收入應當歸貿易公司所有,此處收入應指貿易公司所支付的超出市場公允價值的部分款項。鐘某、裝飾工程公司對于江某違反忠實義務、與貿易公司訂立合同進行自我交易的行為,顯屬明知并配合,應作為共同侵權人對江某的前述款項歸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上海二中院判決裝飾工程公司、江某、鐘某向貿易公司支付超出市場公允價值所得34萬余元。判決后,各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示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進行投資時,往往依靠企業(yè)高管對其投資設立的企業(yè)進行管理,公司法關于高管對公司勤勉義務和忠實義務的規(guī)定是保障外國投資者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jù)。外商在中國投資設立的公司屬于中國的市場主體之一,受中國公司法的平等保護。
忠實義務指管理層竭盡忠誠地履行職務,為公司的最佳利益和適當?shù)哪康男惺?,是為?guī)范和解決公司管理者與公司間利益沖突問題,保障公司免受董監(jiān)高等代理人機會行為的損害而生。對自我交易的規(guī)制是在董監(jiān)高忠實義務體系下進行的,強調未經(jīng)公司同意的自我交易構成對公司忠實義務的違反。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雖非高級管理人員本人,但一般情形下,其與公司的交易得益于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代表或代理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之權限,關聯(lián)人的利益與高級管理人員休戚關聯(lián)。基于高級管理人員所負忠實義務,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主動向公司報告交易相對方是其關聯(lián)人直接控制的公司而促成雙方交易的,構成公司法上的自我交易。
本案中,江某在擔任貿易公司高管期間,并未向貿易公司股東會報告其配偶鐘某持有裝飾工程公司99%股權并直接控制公司的事實,委托裝飾工程公司承攬貿易公司辦公場所裝飾裝修工程,牟取高額利潤,損害了貿易公司利益。為規(guī)制高級管理人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平等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自我交易應作實質性解釋,將自我交易的范圍由高管本人擴大解釋至高管的近親屬或近親屬直接控制的企業(yè)。該實質性解釋方法在公司法修訂中得到充分認可和體現(xiàn),彰顯了公司法規(guī)范高管行為、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制度價值。
版面編輯 | 周彥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