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即墨的消費者看“電商直播”被網絡上的主播“無效退款”信誓旦旦的藥效吸引,在“抖音直播”下單的時候,鏈接跳到了“淘寶”,但消費者沒有多想,就下單購買了3盒“神藥”,按照直播的說法,三盒“神藥”完全治愈,但實際藥效甚微,在感覺自己上當受騙意欲退款的時候,出現了“意外”。
“我在選擇退貨的時候,說明了‘直播’在電商平臺進行了‘虛假宣傳’……”消費者告訴說,她是按照購買的鏈接找到了“客服”,但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明明是頭像是“市野博士”的頭像及“市野旗艦店”的簽名,卻稱自己不是“淘寶客服”,是“天貓客服”,就是不承認自己與“電商直播”聯合“欺詐銷售”的事實。
“這就是騙人,這家‘旗艦店’能不能認真點?”消費者坦言,“他們騙人能不能‘精致’點?”消費者氣憤地說,“至少他們把明顯帶有‘市野博士’的商標去除,或把自己簽名的“市野博士旗艦店”的簽名改一改,為什么還在‘睜眼說瞎話’呢?”
“他們騙人太‘粗糙’了!”消費者說,“電商直播真的成了“法外之地?”,其實追究他們的責任并不難,在包裝盒上有‘安徽省阜陽市太和鎮工業園東區桑園路3號的生產地址……’”那么,電商直播的信口雌黃的“一派胡言”的夸大宣傳,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及網信辦就一點監管責任沒有么?“《民法典》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當地成了一紙空文,沒有絲毫約束作用?”
《消費者權益保護費》的第一章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難道在安徽當地不好用?即墨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相關部門難道沒有的責任?(圖/文馬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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