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深交所最新出爐的《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就專門公布了幾起關于主板定位的典型審核案例。和深交所對主板上市企業審核相似的上交所,其對擬主板上市的審核標準自然也標準統一,從深交所公布的這幾樁主板定位審核典型案例中,也同樣能看到安順控股IPO失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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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卓蔚@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在正式提交滬市主板IPO申請兩年多時間后,在2025年開春伊始之際,安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順控股”)還是不得不叫停了其籌謀多時的上市計劃。
日前,上交所發布公告稱介于安順控股及其此次IPO的保薦機構東海證券先后向監管層遞交了撤回上市材料的申請,根據相關規定,遂決定終止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市主板上市的審核。
這也使得安順控股成為了2025年農歷春節之后被叫停IPO的首例。
該來的總會來的。
安順控股IPO的失利,似乎早已有跡可循。
自2022年底,安順控股向證監會遞交主板上市申請后,到2023年2月隨著注冊制的全面改革落地,其與上百家“核準制”下申報上市的存量企業一道平移至上交所繼續接受上市審核后,安順控股IPO的推進就稱不上順利。
在2023年7月初,完成上交所的首輪審核問詢回復后,除了在同年9月進一步更新補充了相關財務數據外,一年多時間過去了,安順控股IPO的審核幾乎陷入了停滯期。直到2025年2月初被正式叫停,安順控股大的上市進程便再未前進一步。
讓外界對安順控股上市的命運更為關注的是,一個月前的2024年12月27日,早已通過上交所審核并進入到注冊環節的浙江浙能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能燃氣”)在毫無征兆的前提下突然被宣布終止注冊,這無疑為安順控股的上市前景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
畢竟,安順控股與浙能燃氣主營業務相同,且二者皆同樣在同期選擇申報的皆是上交所主板,但就股東背景與經營實力等基本面,安順控股都是難以與浙能燃氣抗衡。
浙能燃氣上市失敗在前,作為彼時滬深兩市最后一家隸屬于“燃氣生產和供應業”的企業,安順控股IPO的終止恐怕就已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公開信息顯示,和浙能燃氣類似,安順控股是一家長期專注于清潔能源供應領域的專業化城市燃氣綜合運營服務商,主要從事天然氣銷售和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服務。
根據安順控股此次IPO的計劃,其欲通過發行不超過8000萬股新股以募集6.49億資金投向“溧陽市城鎮燃氣高壓管網二期項目”、“溧陽市美麗鄉村天然氣利用項目一期”等兩大項目及“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與由浙江省國資委實際控制的浙能燃氣不同,安順控股為一家實打實的民營燃氣公司。
自然人邵良家族持股的安順集團為安順控股第一大股東,其以此次IPO發行前72.86%的持股比例,坐穩安順控股的控股股東之席。
安順集團由邵良、郝國珍、邵順、邵凱等四人出資設立,其中邵良與郝國珍系夫妻關系,邵順、邵凱均系邵良與郝國珍之子,同樣,上述四人亦被認定為安順控股的實際控制人。
2018年,在安順集團將旗下的天然氣業務剝離成立安順控股后的幾年時間中,安順控股一直為一家純粹的民營企業。
直到2022年11月,也即是安順控股提交此次IPO申報的一個月前,才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安順控股引入了國資背景的溧陽市政府投資基金有限合伙。溧陽市人民政府通過溧陽安順實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下稱“安順投資”)持有了安順控股此次IPO前的9.71%的股份,為安順控股的第二大股東。
從經營業績上看,在過去幾年中,安順控股雖然也實現了扣非凈利潤持續過億的突破,也算是滿足了主板上市的最基本的業績要求,但是與浙能燃氣相比,二者顯然不在一個量級上。
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安順控股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0.71億元、15.15億元、19.41億元,對應凈利潤分別為 1.37億元、1.47億元和1.18億元。
而浙能燃氣同樣在2020年至2022年中,營業收入則分別達到了34.73億、51.02億和72.69億,對應的凈利潤分別為2.21億、3.55億和2.79億。
浙能燃氣與安順控股兩相對比,兩家同樣申報競爭A股滬市主板上市的企業,從主板大藍籌的定位出發,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顯然,浙能燃氣才更是能體現“行業代表性”的規模較大的企業。
早前,在浙能燃氣IPO宣布終止之時,曾有接近于浙能燃氣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財經透露稱,浙能燃氣上市的終止是出于市場環境和相關政策的變化而作出的決定。
那么和浙能燃氣一樣同處于相似市場環境和相同監管政策之下的安順控股,其上市失敗便幾乎成為了必然。
“對涉及水、電、燃氣及供熱系統的生產和供應業,這些涉及到公共服務行業的企業的資本化,監管層一直都較為關注,尤其是近一年多來,更為審慎。”一位接近監管層的投行機構負責人士告訴叩叩財經,在注冊制實施的這幾年中,迄今為止,在注冊制下,僅有一家涉及到涉及水、電、燃氣及供熱系統的生產和供應的企業成功掛牌上市,為注冊制改革全面落地初期的陜能股份,此后申報IPO的相關企業,除了少數一兩家大型集團還在等待最終的上市結果,其余的都已經幾乎“全軍覆沒”。
“除了行業的審慎外,安順控股自身也的確較難符合主板‘大藍籌’定位的標準。”上述投行機構負責人補充道,自2024年4月《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國九條》”)出爐后,在進一步明確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制度的方針后,主板、創業板等板塊的上市標準也進一步提升,主板“大藍籌”定位更進一步被嚴格明晰。
日前,深交所最新出爐的《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就專門公布了幾起關于主板定位的典型審核案例。
和深交所對主板上市企業審核相似的上交所,其對擬主板上市的審核標準自然也標準統一,從深交所公布的這幾樁主板定位審核典型案例中,也同樣能看到安順控股IPO失敗的影子。
1)名不符實的主板“大藍籌”定位
深交所在最新《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公布了這樣一起與安順控股情況頗為類似的關于申報主板定位的典型案例。
深交所表示,某主板申報企業 D 公司為天然氣銷售企業,業務開展需獲得特許經營權,經營集中在特許經營權規定的區域范圍內。該擬IPO企業市場占有率在當地排名第二,但管網覆蓋面、員工數量等經營規模指標在全國排名不靠前,銷售量占我國當期天然氣表觀消費量的比重不足 0.03%,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
結合上述因素,最終該擬IPO企業經過審慎評估后撤回主板首發上市申請。
2024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于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進一步明確“主板突出行業代表性”。同年4月,深交所所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進一步明確主板定位的評估維度。
深交所在對上述案例解析時指出,實務中,發行人和保薦人應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結合自身情況,審慎評估主板定位,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予以把握:
一是對于主營業務區域性特征較強、業務拓展難度較大且市場空間有限、經營規模在行業中不具備優勢地位的企業,應當審慎評估主板定位。
如上述案例中的D企業,其自身經營規模偏小且業務拓展難度大,受自身資質和技術、所在行業空間的限制,較難在行業內獲得較高地位,也較難在經營規模上取得突破,且經營規模、技術水平、資源稟賦等在當地和整個行業中不突出,與同行業已上市公司相比差距明顯,故經綜合判斷,該發行人不符合“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 的要求。
二是論證自身行業代表性時,原則上應當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合理選擇細分行業,使用權威機構數據論證,且論證時原則上不能局限于區域市場,而應當立足于全國或全球市場。
同樣在前述案例中,針對發行人D的主板定位,深交所表示在對其IPO審核中重點關注:論證行業代表性時所選“行業”是否合理,選取行業時原則上應當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細分,但細分市場仍應具備一定規模;其次是所使用的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實務中盡量使用主管單位或者行業協會出具的官方數據,如無法取得相關數據的,可以考慮使用具有公信力、有一定權威性的第三方機構數據;此外,在論述自身行業地位時是否立足全國或全球市場,主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經營穩定,具備面對全國或全球市場競爭的能力,原則上不支持以區域市場數據作為依據的論述。
據叩叩財經證實,這家被深交所在最新上市審核動態中披露的這家同樣主營天然氣銷售的企業并非安順控股,而是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恒邦能源”),但在恒邦能源主板IPO的審核“問題”上,安順控股幾乎也是“一個不落”。
和恒邦能源一樣,安順控股也是一家區域性特征較強、業務拓展難度較大且市場空間有限的企業。
恒邦能源的主營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川樂山地區,同樣,安順控股的銷售區域主要為江蘇省轄縣級市——溧陽市,其在此次IPO報告期內,各期溧陽市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在 80%以上。
無論是從營業收入還是利潤規模,安順控股也的確難以滿足“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 的要求。
據叩叩財經統計,在剔除新奧股份、江西九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規模較大的全國性燃氣供應商以及北交所上市公司和有 ST 標注的上市公司后,在證監會行業分類為“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的A股上市公司共約有25家。
因安順控股尚未公布2023年的整體經營數據,以2022年的營收和利潤規模為例,在該年份中,上述25家A股已上市的“燃氣生產和供應業”企業,營業收入的平均數為62.76億,凈利潤平均數為3.16億,營業收入的中位數為47.54億,凈利潤的中位數則為1.72億。
可見,對比安順控股2022年當年僅19.41億的營收和1.18億的凈利潤,可見其在整個行業中不突出,與同行業大部分已上市公司相比差距明顯。
此外,安順控股曾透露稱,其在2023年上半年共實現燃氣銷售2.25億立方米。
據2023年7月21日,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中國天然氣發展報告(2023)》顯示,在2023年1-6月,全國天然氣消費量 1941 億立方米。
也即是說,安順控股的銷售量僅約占我國當期天然氣表觀消費量的比重僅 0.1%左右。
2)審慎上市的公共服務行業
不僅安順控股,就連在各方面都更符合滬市主板“大藍籌”定位的浙能燃氣,在IPO審核過程中,便因其上市的必要性引發了市場諸多爭議。
作為一家燃氣銷售和供應商,主要業務是給居民及企業提供燃氣服務,盈利模式其實就是賺的最簡單的買賣差價,無論是從商業模式的含金量,還是技術創新的領先性,其都難以服眾,并被認為是“旱澇保收”類的傳統行業。
“在目前A股市場IPO進入逆周期調節而收緊的情況下,上市的機會應該留給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好,更迫切需要資金的企業。”在浙能燃氣IPO即將上會接受上交所上市委審核的2024年初,便有市場人士呼吁稱。
的確,無論是浙能燃氣還是安順控股,其在過去多年時間里,研發投入上皆為0元。
但在現金分紅上,卻一點也不手軟。
如安順控股,在2020年至2022年間,就連續三年進行了巨額分紅。其中僅2021年,便現金分紅1億元,在2020年和2022年中,現金分紅的金額也分別達到了8430萬和7000萬,遠遠超過了其預計通過此次IPO募集用以歸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的1億元。
除了IPO市場收緊,上市機會變得更為珍貴外,對于涉及水、電、氣生產和銷售的公共服務行業是否適合資本化的話題,也在2024年中因上市公司重慶燃氣計費問題的爭議,引發了市場的關注。
“監管層近年來明顯對涉及水、電、氣生產和銷售公共服務行業的企業在申報上市審核過程中更為審慎,其中,有些行業的企業的上市申請,已經全軍覆沒。”上述接近監管層的投行機構負責人士坦言。
在證監會的行業劃分中,涉及水、電、氣生產和銷售等公共服務行業的被劃分為三類,分別為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據叩叩財經統計,在注冊制下,截至目前,共有四家分類為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的企業向滬深兩市主板企業遞交過IPO申請,分別為江蘇中法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金陵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水務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贛州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這四家企業無一例外皆在2024年之后陸續終止IPO的推進。
安順控股是目前滬深兩市在審IPO中最后一家被終止上市的燃氣生產和供應業企業,在其之前,注冊制下,包括安順控股在內,曾有3家燃氣生產和供應企業向滬深主板遞交上市請求,但皆無一例外已經以失敗告終。
近年來,唯一或將在注冊制下獲得突破的資本化企業,僅出現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中。除了在2023年3月獲得注冊上市的陜能股份外,計劃融資高達100億的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電新能”)早在兩年前便通過了上交所上市委的審核,但至今依舊未能進入注冊流程,此外,陜西省水電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陜西水電”)的IPO申請尚在問詢階段,暫時為被叫停。
除了陜能股份、華電新能和陜西水電外,還曾有5家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企業在注冊制下向A股發起了上市的沖擊,但到目前為止,皆以主動撤回上市申請而終止。
“從目前上市審核的案例來看,涉及公共服務行業的企業,要申報主板上市,更需要在證明自身‘大藍籌’定位,滿足規模大且真正具有行業領軍的代表性,像已經上市成功的陜能股份以及正待進入注冊流程的華電新能便是樣本,對于區域性特征明顯,規模較小的相關企業,其主板上市的難度將越來越大。”上述投行機構負責人士補充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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