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一對兒在我這兒認識的,領證結婚了,男生過來跟我報喜。
他們是去年2月份相識,談了一年,步入婚姻殿堂。
我自然是鼓掌叫好,老懷甚慰,這也算是功德無量了。
而且一年這個時間,也比較合理,從認識,到在一起,到相互了解,感情升溫,決定結婚,見家長,走流程……林林總總吧,一年時間差不多。
大部分人印象里的相親,都比較快。
相親機構也主打一個快,什么“三天脫單訓練營”“七步鎖定優質對象”的廣告,琳瑯滿目一大堆。
尤其是男生。
網上有個流傳已久的三次法則,就是任何事情,如果三次對方都同意,那就把關系往下一步推進。
如果三次都拒絕,那就果斷換下一個人。
很多男生信了。
但這個方法最大的用處,其實不是幫你找對象,而是幫你止損。
哪怕最后對象沒找到,也不會有太大損失。
之前有個男生來我這兒加女生微信,三天后,過來跟我報喜,說倆人談上了。
我 :好快。
什么七步之內拳快槍快,都沒你快。
有的人加上微信三天,都還不知道對方叫啥呢,有的人都已經開始叫寶寶了。
雖然我覺得屬實是有點快了,但想著人家這萬一就是天定的緣分呢,說不準的事兒,就還是送上了祝福。
一周后,哥們兒過來跟我說他被甩了。
emmmmmm
愛是一陣風,來去必匆匆。
關鍵這也太匆匆了。
我問他咋了,他說那女生說他不尊重對方。
哦?你干了啥過分的事兒了?
他說就正常情侶互動啊,親親摸摸啥的,我倆都是情侶了,這不是很正常嘛?
我說你是不是在大街上摸的,他說是。
我問他對方制止了嗎,他說以為跟自己鬧著玩兒的,就沒有當回事兒。
……你好像有那個大病。
可能在他的認知里,情侶就是會有一些親密舉動,反正又不是什么非法關系,那咋了。
我:……那你還是單著吧。
還那咋了,先不說這個行為對不對,你的問題根本就不在于干了啥,而在于不聽啥。
人家已經明確表示拒絕,不要這樣了,別說你是她剛談上的男朋友了,你就是她老公,該抽你也抽你。
這不是關系的事兒,這是人家樂意不樂意的事兒。
不是說你們是情侶關系就可以為所欲為,前提得是人家愿意。
很多人可能對相親有誤解,覺得以相親為名,倆人就可以快速地確認關系。
早知道,關系和關系,它是不一樣的。
就好比我也有兩條腿,蘇炳添也有兩條腿,那能是一個腿嗎?
相親只是明確了你們接觸的最終結果,應該是結婚。
但你們認識只有三天,那就是三天,培養不出來三年的感情。
而且相親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個感情,它不純粹。
它是由大腦決定的,而不是由荷爾蒙決定的。
對方跟你在一起,可能個人感性的部分,只占到一半,而另一半,是對各方面現實因素的考慮。
對方家庭怎么樣啦,父母夠不夠通情達理啦,身體怎么樣啦,將來生小孩有沒有影響啦,月收入能供養起怎樣的生活啦……
都是一些實實在在的,影響生活的東西。
但這都是靠腦子去判斷的。
感情是感情,理智是理智。
現在假設,兩個人,經過各種匹配,各方面條件都十分合適,但是沒有一點感情的人,在一起了。
就算結了婚,那也只能說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同床共枕的陌生人。
感情這種東西,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當然,也可以演。
老一輩的人,都是先婚后愛。
有的人,磕磕絆絆一輩子,到老了,也愛不起來,要離婚。
現在的年輕人不慣著你,過不下去,就離。
人和人之間的相處,理應是個漫長的過程,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上個班還有三個月到半年的試用期呢,到相親這兒,恨不得今天見面明天領證,這合理嗎?
蓋因人類,有個所謂的“到結婚的年紀了”。
結婚本身,就是社會關系具象化到每個人身上的體現,適應并推動生產力的發展。
但它說到底,也只是被創造出來的一種制度。
人本身,永遠是一切制度的底層邏輯。
人有七情六欲,也有悲歡離合,更有變幻莫測。
沒有任何東西,能保證一段婚姻的幸福。
因為幸福不幸福,永遠是自己說了算的。
是把自己裝進一個名為婚姻的套子里,還是利用這個名叫婚姻的工具,來讓自己幸福。
就看,你怎么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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