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紀檢監察網今日發布的消息,阜陽潁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靈璧縣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這幾年,安徽農信系統頗不平靜。
2021年10月,安徽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受賄7858萬余元,獲刑13年半。
陳鵬出生于1959年2月,歷任安徽省聯社主任、副理事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等,直到2019年2月離開省聯社,到安徽省政協任職。
2020年4月,陳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鵬落馬后,安徽農信系統掀起金融反腐風暴。
包括省聯社原副主任孫斌,紀檢監察組組長許維彬,原副主任高廣成被查,原主任助理孟亞明。
落馬的縣級農商行負責人有數十人,包括銅陵農商行原行長王琴、阜陽潁東農商行原董事長姚清、來安農商行原董事長汪貽強、蚌埠農商銀行原副行長謝永生、固鎮農商銀行原董事長許威、肥西農商行原董事長王華余、肥東農商行原副行長張瓊等。
2021年4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曾撰文《安徽農商行系統13名高管被查:嚴懲靠行吃行利益輸送》,深入剖析了安徽農商行系統腐敗案為何頻頻發生的原因。
文章稱,在省農商行系統腐敗案件中,一些被審查調查對象上下合謀、共同作案,把業務鏈變成“腐敗鏈”,“抱團腐敗”利益均沾,作案手段隱蔽復雜且事先精心策劃,反調查能力強,具備高智商犯罪特點。
而且安徽省絕大多數農商行由民間資本控股,一些民間資本入股動機就是“要錢要權”,謀求高分紅、巨額貸款,甚至隱形控股或結成一致行動人謀求控制權,少數農商行高管還與大股東內外勾結,造成了風險隱患。
原理事長陳鵬僅收受某保險公司總經理一人的賄賂就超過6000萬元;原副主任孫斌喜歡賭博,動輒輸贏十幾萬,采取留置措施時,當天凌晨剛結束賭場上連續50多個小時的“奮戰”;時任阜陽潁東農商行董事長汪俠伙同幾名下屬,從潁東行貸款1億多元,轉過頭來再購買潁東行的股權,空手套白狼,僅其一人就涉嫌非法獲利上千萬元。
在對農商行的監管中,監督制約缺失、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較為突出。銀保監部門雖有監管權但不是主管部門,市縣黨委政府沒有具體管理職能,國有資本在農商行股本中的占比也明顯偏低,部分農商行甚至沒有國有資本。省聯社雖然行使行業管理職責,但管理手段有限,各農商行都是獨立法人,具有總行級權力,大額貸款、大額投資不需要向省聯社報批,甚至不用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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