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雪經濟中,知識產權發揮著保護創意產品、促進技術創新、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等重要作用, 可以說,知識產權是推動我國冰雪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
從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成為國際頂流俘獲眾人芳心,到“爾濱”火爆出圈,哈爾濱冰雪大世界成為旅游勝地,再到多項國際冰雪賽事依靠北京冬奧場館成功舉辦,我國冰雪經濟的產業鏈正在逐步形成并完善。冰雪經濟的產業鏈覆蓋范圍極廣,涵蓋了從上游的冰雪基礎設施建設、裝備制造業,到中游的冰雪賽事、冰雪旅游等服務業,再到下游的文化創意產業等多個環節。2024年10月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以冰雪運動高質量發展激發冰雪經濟活力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強調了推動冰雪運動和相關產業發展的決心。
在這一新興經濟領域呈現蓬勃發展態勢的同時,也伴隨著不少知識產權的挑戰。比如,北京冬奧會期間,惡意搶注“冰墩墩”“雪容融”“谷愛凌”等商標的現象時有發生。“冰墩墩”成為國際頂流后,市場上出現了大量未經授權使用其形象的商品。在哈爾濱冰雪節慶活動中,一些商家生產和銷售假冒的滑雪板、滑冰鞋、護目鏡等裝備。
基于此,本文將分析我國冰雪經濟中的知識產權問題,并對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提出相應建議,以促進我國冰雪產業的健康發展。
與冰雪經濟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
由于冰雪經濟的產業鏈是一個復雜的體系,其中的知識產權問題涉及到著作權、專利、商標等多個方面。
在著作權方面,需要重點關注的是冰雪旅游景區中各類冰雕、雪雕的著作權問題和冰雪賽事中的著作權問題。
一是冰雪旅游景區中各類冰雕、雪雕的著作權問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這些冰雕、雪雕滿足“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就能被認定為美術作品,獲得著作權保護。對于冰雕、雪雕作品的著作權主體,需要區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其一,當雕刻師傅獨立創作了冰雕作品時,此時冰雕作品的著作權應當屬于創作者雕刻師傅本身。其二,在如哈爾濱冰雪大世界這樣的大型冰雕、雪雕展覽中,冰雕、雪雕往往由運營管理方聘請多位雕刻師傅進行共同創作,運營管理方與雕刻師傅之間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冰雕、雪雕屬于委托作品。由于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可轉讓的,因此在這種存在委托協議的情況下,冰雕、雪雕作品的著作權的財產權應該屬于運營管理方,而人身權則仍屬于雕刻師傅。對于冰雕、雪雕作品的使用,應當注意遵循合理使用的界限,避免產生侵權行為。具體來說,如果游客在參觀哈爾濱冰雪大世界時,拍攝了一些冰雕、雪雕作品的照片,僅供個人留念或分享給親友,屬于合理使用。而商家拍攝雪雕、冰雕的照片用于廣告或宣傳材料等,則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界限,涉嫌侵權。
二是冰雪賽事中的著作權問題,其中,冰雪賽事中的吉祥物形象、會旗、會徽等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最為典型。以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為例,其符合我國著作權法中對美術作品的定義,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由于“冰墩墩”是由北京冬奧組委會委托廣州美術學院的設計團隊創作完成的,故“冰墩墩”的著作權由北京冬奧組委會享有,而廣州美術學院的設計團隊作為創作者,則享有署名權等人身權。冬奧會期間,任某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此案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重慶、寧波、汕頭多地烘焙店因銷售“冰墩墩”造型蛋糕被立案查處。上海一咖啡店因未經授權制作“冰墩墩”拉花圖案受到處罰。未經北京冬奧組委會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并銷售帶有“冰墩墩”圖案的毛絨玩偶、“冰墩墩”造型的蛋糕、帶有“冰墩墩”拉花圖案的咖啡,這些行為都涉嫌侵犯“冰墩墩”的復制權和發行權。若是通過電商平臺(如淘寶、京東、拼多多等)銷售或宣傳這些產品,還可能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隨著2025年哈爾濱亞洲冬季運動會熱度提升,經營者應從北京冬奧會期間 “冰墩墩”侵權行為中汲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在專利權方面,需要重點關注的是冰雪文創產品中的專利權問題和冰雪建筑及設施中的專利權問題。
一是冰雪文創產品中的專利權問題。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冰雪文創產品能夠滿足“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的要求,就可以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保護。文創產品在我國作為外觀設計專利進行保護的例子十分普遍。北京冬奧組委會就對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申請了4件外觀設計專利,其涵蓋的保護范圍包括了“冰墩墩”的手辦、玩偶、鑰匙扣、T恤等其他周邊產品,甚至連手機App出現冰墩墩的形象,也落入其專利的保護范圍。故宮博物院也為多個文創產品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如“故宮貓”系列玩偶、“千里江山圖”系列文具、“宮墻紅”系列手機殼等。因此,對于那些以冰雪運動、冰雪文化為主題,結合了創意設計和藝術表現開發出的文創產品,如哈爾濱冰雪大世界的官方吉祥物“熊小冰”“熊小雪”和“雪花摩天輪” 文創雪糕、“雪花摩天輪”冰箱貼、“雪花摩天輪”鑰匙扣、冰雪大世界音樂盒等均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來進行保護。
二是冰雪建筑及設施中的專利權問題。在冰雪景區的設計、建造與運營過程中,涉及從建筑外觀到設施裝備和技術的廣泛專利。以哈爾濱冰雪大世界為例,其中的獨特建筑,如雪花摩天輪、冰雪秀場、冰山館、冰雪秀場等,可以作為外觀設計專利進行保護。其中的設施裝備,如基于4G通信網絡的冰雪景觀燈光場景切換裝置、冰面互動裝置、耐低溫冰雕鋼琴互動系統及游樂設施、冰噴泉等,可以作為實用新型專利進行保護。其中的創新技術,如冰雪建筑變形遠程監測儀器及監測方法、冰雪景觀中的聲音控制燈光變化系統及方法等,可以作為發明專利進行保護。
在商標權方面,需要重點關注的是與冰雪旅游密切相關的商品或服務的商標權問題和冰雪文創產品的商標權問題。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只要具備顯著性,均能申請商標注冊。例如,哈爾濱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就成功注冊了“哈爾濱冰雪大世界”“遇見爾濱”“邂逅爾濱” 等多個與其景區名稱密切相關的商標,類型涵蓋了文字商標、圖形商標、三維標志商標等。
對于冰雪旅游行業來說,可以重點關注的相關商標注冊類別有:第35類的廣告宣傳、第39類的旅游服務、第41類的娛樂活動、第43類 的餐飲住宿服務以及第44類的健康休閑服務。
對于冰雪文創行業來說,可以重點關注的相關商標注冊類別有:第6類(金屬紀念章、金屬紀念牌、普通金屬藝術品、鑰匙鏈、金屬掛件等)、第14類(珠寶、首飾、寶石及貴重金屬制紀念品等)、第18類(旅行包、旅行用具、傘等)、第21類(旅行飲水瓶、花瓶、茶具、瓷器或玻璃藝術品、水晶工藝品等)、第25類 (服裝、鞋、帽等)、第26類(花邊、編帶和刺繡品等)、第28類(娛樂器械、娛樂物品、棋牌、玩具等)。
截至2023年底,我國冰雪運動場地達到2847個。圖 / 攝圖網
加大冰雪經濟知識產權保護
在冰雪經濟中,知識產權發揮著保護創意產品、促進技術創新、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等重要作用,可以說,知識產權是推動我國冰雪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因此,在冰雪產業中構建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尤為重要。對此,從業者、管理者和消費者都有各自應盡的責任。
在創作過程中,為確保開發工作的合法性和后續使用的權利基礎,創作者應在開始創作前進行充分的知識產權背景調查。如果發現創作可能基于他人的現有權利,務必事先取得相應的授權或許可。當委托第三方進行創作或參與合作開發時,應通過詳盡的合同明確界定其中的知識產權內容及其歸屬,劃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范圍,避免日后產生爭議。對于員工的職務創作,企業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作品屬于特殊職務作品還是一般職務作品,并制定合理的知識產權歸屬條款,同時做好商業秘密的保護。
在運營過程中,需要做好知識產權規劃布局。一方面,可以根據產品特性選擇合適的保護路徑。如對于那些易于被模仿或通過反向工程解析、需要廣泛推廣或合作的技術成果,可以通過申請專利進行保護;對于那些不易復制、不適合公開的技術信息,則更適合采用商業秘密的形式進行保護。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知識產權“全覆蓋”的保護模式。以冰雪文創產品為例,既可以通過著作權法將產品的獨特圖案作為美術作品保護,也可以將產品的名稱、標志或包裝設計注冊為商標,同時還能針對其外觀或結構設計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在維權過程中,首先,從業者應當做到未雨綢繆,建立健全的知 識產權侵權風險預警評估機制。可以通過設立監管團隊或與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借助監測軟件和技術平臺,對市場上的新產品和新設計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潛在的侵權行為。其次,在發現侵權行為時,應采取多元化的救濟手段。一旦發現侵權產品,可以先向侵權方發送律師函或警告信,明確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提供具體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銷毀侵權產品、下架相關商品等。同時,根據侵權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選擇適宜的維權途徑。對于小額且情節輕微的侵權行為,優先考慮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投訴或者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等方式,及時高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于具有重大影響或導致嚴重后果的侵權行為,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的方式維護權利。必要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措施及時制止不法行為,避免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失。
從管理者的角度出發,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制定和完善與冰雪產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適時更新現有法律法規以適應新技術、新商業模式的發展需求。二是加大對冰雪產業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例如冬奧會期間實施知識產權專項保護行動,嚴厲查處惡意搶注奧運熱詞等侵權行為。三是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
對于廣大消費者而言,為更好保護知識產權,需要提高尊重知識 產權的意識,選擇官方渠道或正規商家購買文創產品,避免購買盜版或假冒偽劣產品,尊重創作者的權利,不隨意復制或傳播未經授權的作品。若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發現假冒偽劣產品,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文章來源:《創意世界》2025年2月號)
編校:范曉華,審讀:郭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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