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夢”“算姻緣”“開財運”
聽起來匪夷所思的“獨家秘技”
能信嗎
案情回顧
2020年7月,被告人許某某(未取得相關宗教資質)經人介紹認識被害人郭某。借助郭某信佛心理,許某某經常在微信上給郭某解夢、算運勢姻緣等,從而獲取郭某的信任,并通過郭某認識了被害人肖某、邱某等人。
2020年7月至同2023年11月期間,許某某以“解夢”“算運勢姻緣”“幫還陰債”“開財運”“消災”等理由陸續騙取被害人郭某、肖某等7人錢款40余萬元。
法院審理
贛州經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某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根據許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等,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四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封建迷信詐騙手段層出不窮
大家務必提高警惕
不要因一時的恐懼或貪念
陷入詐騙的陷阱
保持清醒的頭腦
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來源:綜合贛州經開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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