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袁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并當場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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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年近八旬的張某在為某工廠提供勞務期間一只腳不慎被機器壓到受傷,經醫院診斷張某腳部部分斷裂,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該工廠支付張某醫療費、護理費共35萬元。張某出院后,認為該工廠還應賠償傷殘賠償金、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3.5萬元,經與工廠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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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過程
新袁法庭受理該案后,雙方當事人主動表示愿意達成和解協議,但是雙方就賠償數額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希望法院能夠介入調解。對此,法官一方面與張某進行溝通,對其訴請予以厘清,表達對其理解和支持,同時闡明因其在提供勞務時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損害結果具有一定過錯,應當承擔部分責任。另一方面,告知工廠負責人,其作為接受勞務的一方,未盡到對提供勞務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過錯,理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并引導工廠負責人換位思考,理解張某因受傷導致的生活和經濟困難。
最終,經過法官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意見:由工廠負責人賠償張某各項損失2.8萬元,并當場履行完畢。
為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以“辦理一案”推動“治理一片”,新袁法庭將上述案件作為典型案例,通過“以案說法“形式深入轄區企業開展依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為主題的普法活動。
法官張瑤瑤與企業員工面對面交流了“工作環境是否存在保護措施”“工資發放是否及時”等與勞動者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并就相關問題的法律規定及實際應用進行普法講解。
同時,新袁法庭副庭長高艷與企業負責人進行座談交流,圍繞如何進一步提升工作環境安全保障措施、如何完善安全保障工作舉措提出意見建議。活動中,新袁法庭干警還向負責人和員工發放《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使用手冊》,幫助企業和員工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增強消除安全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下一步,新袁法庭將立足審判實際,走進轄區企業、社區、鄉村,大力開展巡回審判、普法講座等法治宣傳活動,幫助提升企業與群眾法治意識與安全生產意識,更好地推進轄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法治護航。
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薛 宇
審核 | 胡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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