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Peeters 的航班原本應(yīng)該降落在埃因霍溫( Eindhoven ),但卻意外降落在鹿特丹( Rotterdam )?;丶业?strong>出租車費用高達(dá)769歐元,但是,Transavia只愿意賠償28歐元
“坐個飛機,回家比機票還貴?”
比利時乘客Hans Peeters最近就遇到了這樣離譜又憤怒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
Hans和家人從希臘科斯島(Kos)度假回來,航班計劃降落在埃因霍溫。然而,當(dāng)飛機飛到埃因霍恩上空時,迎接他們的是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的濃霧。飛行員嘗試降落未果,最終決定直接改降鹿特丹。
降落后,機組人員告訴他們:“沒關(guān)系,我們安排了大巴送你們?nèi)グR蚧魷??!?/strong>
結(jié)果呢?大巴壓根沒來!
Hans問怎么辦,機組人員說:“你們可以自行打車,到時候公司會全額報銷。”
聽起來挺靠譜對吧?于是,Hans和他的家人放心地打了輛出租車,把孩子送到安特衛(wèi)普,然后一路回到比利時貝林根(Beringen),賬單769歐元,但想想反正能報銷,心里也沒太大波瀾。
第二天,他滿懷信心地向Transavia提交報銷申請,然后呢?……石沉大海。
他等啊等,等來的不是錢,而是航空公司的冷漠拒絕:“不好意思,你應(yīng)該去埃因霍溫,我們最多賠你28歐。”
航空公司:打車?不存在的!最多賠28歐!
面對乘客的質(zhì)疑,Transavia的回應(yīng)是——“我們沒法核實‘你們可以打車’的說法, 航班在17:58降落,按照規(guī)定,在這個時間段,乘客有權(quán)申請按公里計算的交通補償,或者公共交通費用報銷,但出租車費用是不被認(rèn)可的?!?/p>
為此航空公司算了一筆“精準(zhǔn)的數(shù)學(xué)賬”:
鹿特丹到埃因霍溫的距離是123公里,按照補償標(biāo)準(zhǔn),每公里0.23歐元
123 × 0.23 = 28.29歐元
于是,Hans一家人就這么被28.29歐元打發(fā)了。
更諷刺的是,一張從鹿特丹到埃因霍溫的火車票就要22.4歐元,這點補償只夠一個人的火車票錢!
航空公司表示:“如果你們坐火車,我們可以全額報銷火車票,但你們偏偏選了出租車,那就自認(rèn)倒霉吧。”
好家伙,這一波,直接把鍋甩給乘客了!
這件事,并非個例!很多乘客都遇到過類似的“航班改降后賠償縮水”情況,航空公司總是想方設(shè)法減少賠付明明口頭承諾可以打車,事后卻不認(rèn)賬,乘客還能怎么辦?
Hans的這769歐,你覺得應(yīng)該自己掏嗎?如果是你,你會選擇打車,還是去擠火車呢?
ref:
https://www.nieuwsblad.be/cnt/dmf20250225_9278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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