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疑難復雜的倒賣文物案,太原李廣成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屬委托后,經過多次會見犯罪嫌疑人,詳細了解整個案件情況,初步判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很可能沒有實施公安機關認為的犯罪行為,本案可能沒有犯罪事實。
倒賣文物罪如何有效辯護?且聽太原李廣成律師以案說法為您解讀
于是,李廣成律師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并向承辦警官就案情和法律規定提出了辯護意見,但公安機關沒有同意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審。
之后,李廣成律師再次會見了犯罪嫌疑人,再次詳細了解案件的經過和細節,并于“黃金37天”內及時向檢察院提交了《關于對周某某涉嫌倒賣文物罪一案不予批準逮捕的法律意見書》和《不予批捕申請書》,重點闡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很可能沒有實施倒賣文物的犯罪行為,本案不符合倒賣文物罪的構成要件,嫌疑人周某某很可能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并提出本案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沒有必要對嫌疑人周某某批準逮捕。
太原李廣成律師為倒賣文物案成功辯護,山西太原專業刑事辯護律師
最終,檢察院采納了李廣成律師關于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不予批準逮捕的法律意見,作出了《不批準逮捕決定書》。
之后,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強制措施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之后,公安機關繼續對本案進行偵查。
一個多月后,公安機關認為本案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決定撤銷案件。最終,本案以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重獲自由結案。
太原刑事辯護律師,山西專業刑辯律師李廣成律師,山西刑事律師
通過承辦本案,李廣成律師提醒大家,刑事案件應當盡早委托專業刑辯律師介入,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充分全面了解案情,根據刑事案件的特點和節奏,抓住寶貴的“黃金37天”,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不予批準逮捕申請書》和相關專業辯護意見,只有如此,才能積極有效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