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人,請相互轉告
3月1日正式進入春季禁漁期
瀘州市天然水域
全部禁止垂釣!
瀘州禁釣區域具體是哪些?
違反相關規定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一起來看↓↓
禁釣區域
瀘州市境內這些區域常年禁止垂釣:
●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即長江干流瀘州段、赤水河干流瀘州段、沱江干流館驛嘴至胡市段、納溪區永寧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壩段、瀨溪河翹嘴鲌蒙古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瀘縣段、龍溪河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龍馬潭區段);
●各區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的禁釣區;
●瀘州市長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和國家、四川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釣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納入禁釣區范圍。
法律責任
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從事游釣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在禁漁期內
垂釣愛好者可以前往允許垂釣的
人工水體、養殖場、休閑農莊
生態釣場、垂釣基地等場所
開展垂釣活動
釣具釣法和釣獲物需符合規定
市民若發現違法捕撈行為
可撥打舉報電話
0830-3190360
轉發周知!
來源丨瀘州市融媒體中心 瀘州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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