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
搶票倒計時結束!
可蔣女士和朋友們都沒搶上
想要看的演唱會門票
這該怎么辦?
某明星要在天津開演唱會,蔣女士和她的朋友都是其粉絲。演唱會開票后,幾人都沒搶上票,正準備放棄時,就刷到了一則出售該演唱會門票的信息。
抱著試一試的想法,蔣女士主動聯系了該網友,雙方添加了微信。蔣女士向其表達了自己的購票訴求,網友告訴她自己有“內部渠道”,可以找演唱會現場的安保人員將其帶進演唱會現場,具體價格為488元無座、988元有座。心動不已的蔣女士最終以每人988元的價格為自己和5名朋友(共計六人)購買了入場名額,共轉給網友5928元。
但到了演唱會當天,蔣女士幾人卻遲遲沒有接到被帶入場的消息。聯系網友,網友卻表示由于現場保安增加,無法將幾人帶入場內,蔣女士遂要求其退款??芍钡窖莩獣Y束后,網友都未回復過蔣女士消息,再聯系網友時,她發現自己已被拉黑。蔣女士終于認識到自己被騙,遂選擇了報警。
3個月后,網友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在五年內,多次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系累犯,因此應依法對其從重處罰。但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并賠償了被害人蔣女士的損失,取得了其諒解,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購買門票一定要通過正當渠道,不能脫離平臺,輕信“分手票”“粉絲轉讓”“內部渠道”“內場保安帶入場”等特殊“門票”,犯罪分子正是會利用這些理由以及低廉的價格讓人放松警惕,最終落入圈套!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第三十八條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第八條 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銷售平臺應當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
來源:河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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