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讓人心痛的新聞:3月12日,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長沙一位24歲的舞蹈老師趙欣,生命戛然而止。網友描述道,事發當天,女孩準備去大學城上課,頭戴頭盔,正常騎行,被大學的校車追尾,“司機先是撞了她的車尾,沒有停下來,直接輾軋過去。”
校車撞了騎電動車的趙老師后沒有停下來直接碾壓過去,這應該是致命導致死亡的原因,如果只是撞倒在地上,戴了頭盔的話,還是有機會不會危及性命。但是,從評論區看,大家就誰是肇事者似乎也有了不一樣的看法。
知情人士表示,事發后,趙欣家屬看到了警方提供的視頻畫面,“我們了解的情況是,事發時,校車在趙欣的后方行駛,大巴車不斷向她靠近,且跟得很緊,最終將趙欣和另一輛電動車擠到馬路道沿邊?!?br/>
從這個情況看,路段非常擁擠,電動車和汽車等都是在同一道上,所以,校車撞倒了人之后,屬于在盲區,看不到倒下的電動車,所以才會碾壓過去。
有當地的網友評論:我真的覺得長沙有時候要好好管管機動車了 ,我經常騎個電動車靠邊邊走,都差點把我擠飛出去 ,非機動車道是被機動車亂停,靠邊行駛被擠 ,還要防止旁邊的車會突然來個開門殺。
說真的,如果是在同一道上開電動車,真的需要非常小心謹慎,你要注意突然開車門的小車,也要注意突然改變方面或者變道,加速的車輛。
電動車一般都沒有專屬的車道,所以駕駛電動車的人如果要行駛在機動車道上是不是要負責任?這點似乎都沒有太多的界定。
但是,如果電動車要和人行道或者自行車道在一起,又是不太合理的安排。所以,在當下的城市道路發展中,如果空間不大,馬路上根本就沒有安排電動車的道路。但是,電動車已經成為了大部分的交通工具了。
從這則交融事故看,校車司機應該是負主要責任。但是是不是故意的,就要看交警的判決和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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