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
但買房卻常如“開盲盒”,
付完訂金后悔了怎么辦?
過去,購房者往往只能忍氣吞聲,如今,這一局面終于迎來轉機。2025年3月,湖南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落實購房訂金保護期的通知》,明確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這一政策究竟會給樓市帶來怎樣的變革?又將如何影響購房者與開發商?
長沙縣新政直指房屋交易中長期存在的“定金與訂金混淆”問題。以往,購房者常因概念不清而陷入被動,一旦交了定金,退房幾乎無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定金具有法律擔保效力,不可退;而訂金僅為預付款,可退。此次政策明確規定,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的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訂金將自動轉為定金。這一“冷靜期”的設置,不僅緩解了購房者的資金安全焦慮,更賦予其更多思考和決策時間,避免因沖動消費而蒙受損失。
長沙縣將電商領域成熟的“無理由退貨”機制引入房地產市場,這一跨領域的制度借鑒,標志著消費者權益保護在不同消費場景的延伸。從市場層面看,政策將決策權交還給消費者,有助于提振樓市信心。當前,購房者普遍持謹慎態度,“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降低了購房風險,增強了安全感,從而激發購房意愿。長期來看,隨著政策的持續推進,市場預期將趨于穩定,推動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發展。
對房企而言,這一政策既是挑戰,也是轉型升級的契機。為降低退房率,企業必須更加注重項目質量和服務水平,在銷售過程中提供全面、透明的信息,確保交易公開公正。只有真正做到以客戶為中心,提升綜合競爭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消費者的信任與市場份額。
然而,政策的落地執行仍需警惕潛在問題。一方面,部分房企可能設置“隱性門檻”,使“無理由退訂”淪為營銷噱頭。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督,建立動態信用名錄,對違規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確保政策紅利真正惠及消費者。另一方面,需暢通投訴渠道,明確受理主體,保障購房者在遇到問題時能夠及時維權。
長沙縣“7天無理由退訂”政策是房地產市場的一次大膽創新,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
未來,期待更多地區關注消費者權益,通過政策引導推動樓市朝著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續的方向發展,讓住房真正回歸“居住”本質。
廣東建設報記者 趙文霞
◎ 編審:左國蘭
◎ 美編:楊榆潔
◎ 出品:廣東建設報全媒體內容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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