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張三是名勞動者,被公司辭退后,仲裁成功向法院強制執行無果,但公司仍在經營,此時該怎么辦?
這問題抽象總結歸納后可以轉化為:被執行人是公司,實際經營,但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怎么破?
「法律解答」
公司仍在實際經營沒有跑路就表示公司利用了某種方式轉移了正常的經營收入。但凡公司在正常經營的狀態,無論是哪個行業,在一定周期內或多或少會有營業性收入以及非營業性收入。
以一家餐飲店為例,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每天都會有營業額,倘若沒有收入就表明實際控制人并沒有將營業額直接轉入公司基本賬戶,而是轉入其他賬戶。實踐中多以變更收款碼較為常見。
故而,有些負責的執行法官發現這種情況會直接登門拜訪處理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的行為。而有些執行法官則要求債權人提供線索,此時債權人可以采取釣魚執法獲取債務人逃避履行的線索,進而再與執行法官溝通做進一步處理。
另外,現在有些企業輕實體重網絡,很多財產并不在公司基本戶中,而是在各大平臺里。
由于各大平臺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在法院系統的查控范圍中,也會導致查不到任何財產。
此時,則需要債權人向執行法官提供初步的線索,告知公司實際的運營平臺,進而處置企業名下的平臺賬號。倘若平臺賬號沒有錢款,但平臺賬號本身有價值,債權人還可以選擇以物抵債的方式來實現債權。
綜上可見,每個企業因為所處的行業不同實際控制人轉移財產的形式和方式會有所不同,執行法官的態度不同執行力度也會有所不同,故而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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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語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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