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中青年刑事法文庫·第二輯
《刑事上訴制度的多元構造》
作者:牟綠葉 著
ISBN:978-7-5764-1756-2
定價:75元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簡介
牟綠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法學院LL.M.,哈佛大學法學院富布萊特項目訪問學者。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訴訟法中心主任。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清華法學》《法學家》《法制與社會發展》《環球法律評論》等中外期刊發表論文20余篇;主持省部級項目。
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刑事司法領域中“以審判為中心”、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監察制度和人民陪審員制度等重大改革,觀察、分析、歸納刑事第一審程序在審理程序、審判對象、審判組織等方面呈現的多元化發展趨勢,遵循第一審程序和第二審程序之間“審級聯動”的思路,以刑事上訴制度的多元構造為理論紅線,研究認罪認罰案件的二審程序、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案件的二審程序、非法證據排除的中間上訴程序、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等具體問題,并據此總結多元結構之中制度的建構邏輯。
本書內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我國刑事上訴程序的發展趨勢和上訴理由審核制之提出
◎“審級聯動”視角下刑事上訴制度多元化的發展
◎“多元多軌”的上訴結構以及“金字塔型”的審級構造
本書亮點
01
充實上訴權和上訴制度的研究
本書寫作直接目的在于“填空”,即充實刑事上訴權的傳統見解,填補單一上訴制度的研究空白。近年來,我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圍繞以審判為中心、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等主題持續進行改革探索,刑事第一審程序在審理程序、審判對象、審判組織等方面呈現出多元化發展趨勢。行文布局和章節寫作遵循第一審程序和第二審程序之間“審級聯動”的思路,不僅研究上訴理由審核制、上訴審模式、中間上訴、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等具體問題,更要據此概括刑事上訴的類型和結構。具體議題的觀察、描述和剖析可以為搭建多元上訴結構提供案例、論據和支撐,宏觀框架的勾勒則可以厘清具體議題背后的“公約數”,即鑲嵌在多元結構之中、體現于具體制度之上的價值、原理和政策。此處受教于David Garland所提倡之結構類型方法論,攀附、模仿和思齊之意毋庸諱言。
02
警惕比較法稗販,提供中國方案
傳統研究和法律規范的空白促使作者持續觀察和閱讀。我國1979年《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上訴制度至今未發生實質變化。上世紀九十年代以降,比較法的譯介蔚為大觀。慶幸亦或不幸,上訴制度未卷入彼時潮流。三十余年的經驗顯示并印證,縱使改革者試圖盡可能地借鑒一個法律理念、模仿一套規范制度,由于主體、結構、制度設計、激勵機制等因素,移植的法律制度在繼受法國度仍可能發生變異。本書始終警惕比較法的稗販,不是粗糙、破碎、拼圖式的制度移植,而是努力提供一套面向中國讀者、回應中國問題的體系性思路、選項和方案。
03
承認多元價值,在“不確定”中探尋“確定”
本書無意“塞滿塞好”上訴的所有內容,亦非將公正、權利、效率等價值理念盲目灌注多元結構之中,避免結構分析淪為純粹的抽象思辨和理論模型,防止它們成為預先設定的、唯一的、不容置疑的紅線,終了反而固化思維并有礙實踐。作者青睞以框架和結構為導向,坦然承認上訴制度承載多元價值,價值之間亦有協力、競爭和沖突,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政策的滲透和影響,呈現出一定的不確定性和開放性。惟有洞察歷史脈絡和發展趨勢,方能抽象的規范目的和分析框架轉化為扎根本土實踐、回應現實問題、契合未來方向的制度表達。如此,不負上訴制度兼顧“個案救濟”和“通案救濟”之使命。
04
形塑多元上訴構造,啟發宏大命題思考
本書憧憬審級制度的多元化、精細化發展,以實質化的第一審為堅實基礎,探索建構二元或多元化的二審上訴程序,并在適時進行刑事第三審的理論研議和試點探索,逐步形塑“第一審是中心,第二審側重救濟,第三審嚴格法律審”的“金字塔型”審級構造。如此,不負本書“刑事上訴制度”而非“刑事二審程序”之立意。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學科,不宜一味追逐自然科學那般凸顯預測性的因果解釋理論,而應關注當今時代和當下社會的現實和問題,啟發對于價值、權力、政策等宏大議題的思考和爭鳴。刑事上訴制度的結構分析并非止步于“刑事”“上訴”或“結構”的唯一正解,而是映射觀念更新、社會變遷、制度演進、法治進步的一段溝通敘事,期待為“理解當下、研議未來”提供些許智力支持。如此,不負刑事法“追逐正義,不舍愛與自由”之天性。
目 錄
序言
第一章
刑事上訴制度的多元化發展趨勢
第一節四十年來刑事上訴制度的變與不變
第二節比較法視野下上訴權的制度保障
第三節上訴權的本質和制度建構的影響因素
第二章
上訴理由審核制及其中國化
第一節上訴權的兩種形式:權利型上訴和裁量型上訴
第二節上訴理由審核制之確立
第三節上訴理由審核制的理論依據和制度表達
第三章
認罪認罰案件的二審程序
第一節認罪認罰案件二審程序的重要性
第二節認罪認罰案件的二元上訴結構
第三節認罪認罰案件的上訴理由
第四節二審法院的審查和處理
第四章
人民陪審員參與刑事審判的上訴審構造
第一節我國刑事上訴審的構造及其反思
第二節民眾參與刑事審判的上訴審構造模式
第三節我國“雙軌制”上訴審查模式的建構路徑
第五章
非法證據排除的中間上訴程序
第一節英美的中間上訴及其制度土壤
第三節中間上訴制度的基本要素
第三節中間上訴制度的借鑒意義
第六章
從二審視角透視職務犯罪案件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第一節以“審級聯動”視角檢視認罪認罰的職務犯罪案件
第二節職務犯罪案件調查階段認罪認罰的制度缺陷
第三節制度缺陷的表現:“三高”和“一高”現象的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
第四節制度完善的初步思路
第七章
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及其中國化
第一節研究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的必要性
第二節上訴不加刑原則在理論和實務層面的問題
第三節確立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之必要性
第四節“不利益”的判斷標準及其適用
第五節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和上訴制度的互動和完善
第八章
多元上訴結構的規范建構路徑
第一節多元上訴結構的初步完善思路
第二節多元上訴結構的長遠建構圖景
附錄
附錄一英國有罪答辯案件的上訴程序
附錄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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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簡介
吳宏耀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中組部、團中央第二十批西部博士服務團成員,在西南政法大學掛職校長助理。
兼任國家檢察官學院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屆駐所研究學者(2016年)。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案管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曾先后赴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康奈爾大學法學院、華盛頓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以及英國諾丁漢大學、德國馬普所、香港中文大學進行學術訪問和交流。
致 謝
感謝胡崇明先生對崇明刑事法文庫的資助!
胡崇明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校友,浙江省天臺縣人,1993年9月進入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就讀,1997年6月畢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后,進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和檢察員;2008年加入上海我要網絡發展有限公司(51.com)歷任副總裁、總裁,并曾任上海市網絡安全管理協會副會長;現任上海黑桃互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com)董事長,上海信息服務業行業協會黨委委員。
內容來源:第七編輯部
編校排版: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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