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網約車從事網約車運營,難免會出現各類交通違章。
而一旦駕照分瀕臨被記滿后,有些司機就動起了歪心思,私下找各種黃牛進行代繳消分。而這其中,其實暗藏風險。
日前,上海徐匯區的一起案例,就揭示了隱藏在“代繳消分”灰色領域的違法行為。
2024年7月22日,徐匯區交警支隊發現一起“買分賣分”的違法行為,排摸后鎖定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穆某、黃某某。
2023年,職業黃牛穆某通過某二手車群,看到余某某發布的兼職廣告,通過某軟件可修改《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結果。
于是,在利益的驅動下,二人搭上了。余某某為了牟利,還制作了有偽造公司印章的單位證明,用于代他人處理交通違章。
據穆某交代,有些網約車車主私下找他處理違章,因為車輛歸屬公司,他們無法查證違章記錄。穆某便在查到違章記錄之后,把警告改成罰款100元,或者改掉扣分情況,然后發給客戶,以此來牟利。
因為沒有車輛所屬公司的授權書,穆某在網上找刻章為生的黃某偽造證明材料,約定刻一個公章30元。每完成一單,黃某某都心存僥幸將私刻的公司印章直接銷毀,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
承辦檢察官審查后認為,穆某正是利用部分網約車車主圖省事,怕被公司知道車輛違章,私下找其處理的心理,承攬代辦業務,一方面指使余某某利用繪圖軟件篡改處罰決定書結果,變造出“以假亂真”的文書后騙取客戶錢款。另一方面,通過黃某某偽造相關公司的印章,制作虛假的公司證明,用以代他人違規處理交通違章。
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徐匯區法院以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被告人穆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以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被告人余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以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而相關涉事的網約車司機,也會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在這起案例中,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網約車司機,機動車存在交通違章的,要通過正常途徑繳納罰款銷分,切勿走捷徑,找黃牛“代辦銷分”或“買分賣分”,一旦被發現,后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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