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女)每天上班通勤要一個多小時,她打算在公司附近租個房子。說是交了1200塊錢后卻連一套房子都沒有真正看過,甚至,在看房路上還被人動手動腳。
小李是河南人,在杭州實習,計劃六月份畢業后留下來發展,目前她租住在未來科技城一帶,公司在錢塘區,幾乎橫跨整個城區,通勤要將近一個小時,她想租一個近一點的房間,通過網絡添加了一名銷售,對方發來了錢塘區五角商業中心的定位,小李說,最近晚上找過去,對方要求她交看房費。
小李說,當時對方本來想讓她交499元的,但是她說只有200元,別的沒有,最后對方說申請一下,也同意了,然后對方又說要當天晚上帶她去看房,然后又說業務員下班了。
200元的收款方是杭州市錢塘區某房產信息咨詢服務部,小李說,對方推薦了另一名業務員,約在彭埠地鐵站見面,第二天對方帶她去了附近一個小房間,開始用視頻介紹房源。
小李說,當時在這個小房間內,整個人迷迷糊糊的,她就發了一個“誓”,她把錢給了業務員,她懷疑那個房間里有迷藥,到底是發了一個什么“誓”呢?小李解釋說是業務員給她做了一個簡易的合同,上面有她的姓名,還有她的手機號,因為她當時不知道為什么,就進到業務員那個屋子了,當時特別暈。
小李說,當時她付了1000塊錢定金,對方找了一輛車,讓司機帶她去看房,那個小區在錢塘區,她說,那個地方旁邊全是大田地,很偏,她很害怕,她就說她不要住在那里,對方當時跟她說可以找別的地方,感覺自己很害怕,她感覺這位業務員介紹的地方很害怕,然后小李跟對方說不要了,讓對方把錢退給她,對方表示不行。
小李告訴記者,最后她沒進小區,對位置也不滿意,她聯系了該房產服務部的負責人,對方安撫說,“你放心,房子的事兒我幫你盯著”,小李回復,“別背刺我就行,我已經遍體鱗傷了”,對方說,“讓我融化你”,后來,那位負責人說是以個人名義幫她找房。
小李說,在路上她就坐上對方的車,去了“寧超公寓”,在路上對方就說,對她有一些言語上的騷擾,她說要對方還錢,對方就抓起她的手親來親去,還捏她的臉,她極力反抗,然后對方跟她說“我以為你喜歡我這樣”,對此記者電話聯系上該房產公司負責人張老板,對方全口否認,說當時在開車時,不小心碰到了小李的手。
如今小李希望退回交給該房產的200塊錢,和另一筆1000塊錢,該房產負責人張老板說,1000塊錢不是他這邊收的,是那位業務員收了小李的錢,稱這位業務員不是他們公司的人,但小李說當時這位業務員是由張老板公司介紹給她的。
張老板說,業務員不是他們這兒的人,只是合作關系,如今聯系不上,他們這邊不收中介費,收入靠業務員返點。
現場記者撥打那名業務員的電話,沒有接聽,記者發去短信,發稿前沒有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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