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銀行代理渠道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總公司和分支機構在“報行合一”政策中的責任,要求保險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以出單費、信息費等名義向銀行代理渠道支付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監管部門持續力推“報行合一”,治理市場亂象,有利于規范行業健康發展,推動保險公司降低經營成本、提升負債質量,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基于現行財務和精算監管制度,對銀行代理業務相關要求進行了重申和整合。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第一,要求規范產品設計與備案。要求公司科學審慎制定假設并列明附加費用率的期限和結構,明確附加費用率為可用的總費用水平,包含向銀行支付的傭金率、銀保專員的薪酬激勵、培訓及客戶服務費、分攤的固定費用等四塊內容,其中傭金率應列明上限。
?第二,要求健全內控機制建設。明確總公司和分支機構在“報行合一”政策中的責任,要求保險公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費用真實性管理,嚴格規范傭金支付,向銀行代理渠道支付的傭金不得超過列示的傭金率上限。不得直接或間接以出單費、信息費等名義向銀行代理渠道支付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三,要求強化內部監督管理。加強產品回溯管理,根據實際經營結果,定期對費用假設開展回溯分析,對“報行不一”的及時調整,確保持續滿足“報行合一”要求,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加大對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專項審計。
?第四,加強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監管部門加強非現場監測,科學設定數據指標,公平公正確定檢查對象,開展保險公司“報行合一”專項現場檢查,結合非現場監測數據,科學精準立案,做到快立、快查、快處,檢查重點關注傭金水平超支、費用不真實、渠道套利、賬外支付等問題。
?第五,明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銀保信公司的職責,形成合力。保險業協會強化自律交流宣傳的職能,宣傳“報行合一”政策,形成全行業自覺落實“報行合一”的濃厚氛圍。銀保信公司強化產品風險監測、預警、回溯等功能,為落實好“報行合一”提供科技支撐和技術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