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律師代理的兩起行政訴訟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案件中,某當事人花費4000萬元購買的北京別墅在裝修過程中被鎮政府認定為“違建”并強制拆除,而鎮政府事后拒不承認程序違法。
為此,王有銀律師認為,“推動法院認定鎮政府行政行為違法,更在庭審中直面并糾正法官“威脅原告舉證”的偏頗行為,當庭申請審判長回避”。最終該案被被法律界視為律師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典型案例。
案件焦點:程序正義與法官中立性受考驗
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鎮政府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拆除行為的合法性,而主審法官卻多次要求原告“承擔不利后果”,試圖將舉證責任轉嫁給行政相對人。王有銀律師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的明確規定,當庭指出法官違背中立立場,援引《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九條(法官應堅持審判獨立)、第十一條(不得有濫用職權行為),要求審判長回避。這一舉動有效阻止了“被告不舉證、原告被自認”的司法陷阱,為案件公正審理奠定基礎。
專業律師的價值:監督公權與維護程序正義
“行政訴訟的本質是‘民告官’,律師的核心作用不僅是維護當事人權益,更是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王有銀律師表示。本案中,鎮政府未經充分調查即認定別墅違建,暴露出基層執法中程序意識薄弱的問題;而法官在庭審中的傾向性言行,則反映出司法實踐中“官本位”思維的殘留。律師通過精準運用法律規則,迫使行政機關直面舉證責任,倒逼司法機關嚴守程序正義,這正是法治政府建設不可或缺的推動力。
法治啟示:律師參與是依法行政的“催化劑”
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專家指出,此案具有三重示范意義:其一,行政機關必須貫徹“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任何執法行為需以充分調查和證據為基礎;其二,司法機關應恪守中立裁判者定位,杜絕“替被告背書”的越界行為;其三,專業律師的介入能有效制衡公權力濫用,避免公民因舉證能力弱勢陷入被動。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行政訴訟案件中,有律師代理的案件行政機關敗訴率較無律師案件高出23%,凸顯律師參與對促進依法行政的關鍵作用。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強調:“法治政府建設需要敢于‘亮劍’的律師群體。我們既要幫助公民筑牢權利防線,也要通過個案推動執法、司法環節的規范性提升。”本案的勝訴,不僅為當事人挽回巨額損失,更以司法判決形式重申了“權力必須守法”的法治底線,為優化營商環境、增強公眾對法治的信心注入強心劑。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律師已從傳統的訴訟代理人轉變為法治建設的積極參與者。通過專業能力制約權力任性,通過程序正義守護實體公正,律師群體正在成為法治政府建設中不可替代的“啄木鳥”力量。此案的成功實踐表明,唯有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才能讓“有權不可任性”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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