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席某某罪名成立,入獄三年。實際上他已經以在里面待了兩年了,所以再補一年就夠了。
這個案子網上的關注度很大,各種聲音也很響。不管怎么判,都一定會有一部分人不滿意,覺得不對。
有些人關注的是對女性的保護,侵犯了就是侵犯了,不管是已訂婚,還是婚內;有些人關注的是彩禮,希望這個案子,把萬惡的天價彩禮掀翻在地;有些人專注于搞性別對立,怎樣能拱火怎樣來。
圍繞這個案子,出現過許多謠言,二審塵埃落定后,基本都證偽了。比如女方并非二婚,并非騙婚。
下面這段,是審理這個案件的審判長接受采訪時,對案情所做的部分說明:
從法律的層面,審到這個程度,席某某基本是跑不了了,罪名肯定要坐實了。但這事聽上始終讓人覺得別扭,被害人與席某某確實是通過相親搭建起來的戀愛關系,并且已訂婚,在案發之前,兩人平常就有身體上的親密行為。
只是由于席某某個人觀念的原因,堅持婚前不發生性關系,因此這些行為一直保持在邊緣狀態。
兩個相親、戀愛,已訂婚的人,因為這種事,鬧到要由公堂裁決,最后一方鋃鐺入獄,另一方名聲受損,坦率說,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
從外人的視角,當事的雙方未免都有些擰巴。女方多少顯得有些冷血,缺乏感情;而男方又缺乏尊重、耐性與溝通能力。這個案件,本應該在尚屬人情世故的階段,通過良好的溝通與妥協,妥善地解決掉,而不是鬧到擺在法庭上,擺在全天下人面前來對證。
到了這一步,結果幾乎注定是難看的,注定左右為難。在整整拖了兩年,雙方完全鬧掰之后,幾乎不再有妥協和調解的余地。
在席某某被判有罪之后,見到的最多聲音,是從男性的角度表達的憤怒,他們認為法律所支持的性認可對男性過于苛刻,對已經支付了大額彩禮之后,竟然連這么點夫妻的基本行為都不被接納,感到相當破防。
可是,破防歸破防,把個案當成整體狀況來描述,仍然是不符合事實的。在這個個案里,男女雙方其實都有算計。女方有彩禮、付款周期,房產加名的算計;男方同樣有。
昨天,有一個自稱當事人表弟的郭律師在直播里,講述了案件一些細節,貼在下面供參考。省流地說,就是男方之所以如此猴急,霸王硬上弓,就是為了生米煮成熟飯,讓自己在尾款支付(賴賬)環節上居于有利地位,而女方又恰恰也認為被煮熟了對自己彩禮的尾款結算不利,所以兩邊真就對上了,后面一路談不攏,鬧到撕破臉沒法收拾。
當然這只是無法證實的一家之言。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通過婚介去相親,說沒有算計,沒有考慮各個現實的因素,只是想純純地談精神之戀,那你開心就好。
不管怎樣,這確實是挺擰巴的一個事,但還是沒必要因為擰巴就把整個世界都說成是擰巴的。自己想要什么樣的,找到和自己匹配的就可以了。
其實吧,人類自古以來的婚姻,有多少是完全脫離所謂現實算計,不用考慮現實,餐風飲露就可以的呢?幾乎就不存在,只是每個人在不同的狀況下,站在不同的層面上,具體考慮的東西不一樣而已。
美好的婚姻要有感情,也離不開現實的基礎。我覺得認識到一點,也沒有什么好失望的,這并不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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