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發布一則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依據生效法律文書,我院已查封閩EVG929等54部車輛(清單附后),但被執行人仍未實際交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責令被執行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五日內將你(單位)名下車輛交付至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聯系電話0596-2900394、0596-2900110)。
二、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轉移資產的,將視情節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6日
部分責令被執行人交付被查封車輛清單
來源: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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