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貴州省黔南州荔波縣甲良法庭通過“多案聯調”方式,成功調解一起因焚燒秸稈引發的山火賠償糾紛,同時解決了16名農民工欠薪問題。法庭聯合多方力量,促成合作社與村民達成賠償協議,并確保農民工薪酬兌現,實現“一案解多結”效果,維護了各方權益。
貴州訊(張行 龍鈺 陸瑜)近日,荔波縣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以“多案聯調、雙向解紛”的調解方式,成功化解某合作社與村民莫某侵權損害賠償糾紛,并同步解決了16名農民工欠薪問題,既守住務工者“錢袋子”,又為合作社紓困按下“重啟鍵”,實現了“一次有效調解”促推“一攬子解紛”的效果。
焚燒秸稈引山火,合作社虧損陷“兩難” 2025年3月,甲良鎮甲站村的支書找到甲良法庭庭長陸瑜說道,去年村里的合作社因山火導致經濟作物損毀,合作社還欠10余名農民工的工資沒有支付,多位群眾多次到村委反映問題,現合作社負責人無法聯系,請法庭幫忙聯系合作社的負責人協調處理。了解到情況后,陸瑜多方打聽,終于聯系到了合作社的負責人。
“法官,去年的山火把我們種的400多畝獼猴桃全燒沒了,合作社損失慘重,對方到現在都還沒賠償,我現在也是沒有辦法了。”合作社負責人石某無奈地說道。 經過了解,該案緣起于2024年2月,甲良鎮某村村民莫某因焚燒秸稈引發山火,導致該合作社400余畝的獼猴桃基地被燒毀。經調查走訪發現,該合作社因山火損毀經濟作物導致合作社資金鏈斷裂,已經面臨破產風險。失火人莫某承認失火責任,但自身經濟能力有限,無法承擔巨額賠償。
匯聚多方力量,聯動調解破題 為妥善化解各方糾紛,甲良法庭在認真剖析案件脈絡后,立即啟動涉企、涉民生糾紛綠色通道,創新采用“關聯案件協同調解”模式,將失火賠償與欠薪問題納入關聯案件一并調解,同時,邀請甲良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及甲良派出所開展聯調工作。
針對合作社面臨“賠償難追、欠薪難付”的雙重壓力。法官先行組織合作社和失火人莫某進行溝通調解,為雙方詳細講解了訴訟成本、法律后果及未來可能面臨的種種不確定性,調解員及派出所民警則引導他們換位思考,理解對方處境,權衡利弊后審慎作出決定。
“法官同志,我們因為這次事故資金鏈斷裂,周轉不過來了,只希望盡早得到賠償,考慮到莫某的經濟情況,可以分期支付。”合作社主動作出讓步,放棄部分損失的賠償主張,而莫某也同意分期支付的調解方案。 至此,調解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情、理、法”融合,精準施策護三方權益
為實現調解一次,化解多案,確保調解結果的穩定性和可執行性,法官及調解人員從法、理、情角度出發,對各方當事人進行分別勸導。
“失火的責任明確,通過訴訟程序可能判決的賠償金額更大,拋開走訴訟程序需要鑒定、開庭、判決的時間成本不說,而且就算判下來,以失火人莫某的經濟情況,亦難以履行高額的賠償。”
“我們充分理解工友們對血汗錢的急切訴求,但也要看到合作社目前面臨的實際償付困難。若簡單判決強制執行,可能導致合作社破產、就業崗位喪失,最終損害的是各方長遠利益。”陸瑜向當事人說道。
在現場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制定了“責任鏈+支付鏈”雙鏈調解方案,一是明確莫某分期賠償財產損失案件的賠償方案,二是要求合作社當庭先行支付部分欠薪,三是要求合作社按賠償的時間節點同步兌付農民工剩余薪酬。通過統籌調解方案設計,精準銜接兩案的履行節點,既避免合作社因短期資金壓力而停擺,又讓務工者吃下“薪酬兌現”的定心丸。
從正午艷陽高照直至夜幕降臨,經過近7個小時調解,最終,三方當事人成功達成調解協議17份。
“判決或許比調解容易,但我愿意花更多精力促成調解。我們多做一些調解工作,就能為各方當事人多爭取一些。”案件調解結束后,陸瑜欣慰地說。
“讓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盡快化解、圓滿化解,是人民法庭的職責所在,這也是多元聯調解紛機制的優勢所在。”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長郭明學亦說道。
近年來,荔波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主動融入基層治理大格局,針對鄉村振興中的復合型糾紛,構建“防、調、履”一體化矛盾糾紛化解防線,完善涉企糾紛分級預警、特邀調解員駐點服務等制度,以更實舉措保障民生權益,以更優服務厚植營商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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