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已經宣判,二審判決結果符合預期,即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結果量刑適當,合理合法,駁回男方上訴。男方母親當庭提出上訴,但是她上訴改變結果的可能性極小。
男方一家其實到現在都認為,既然已經付了你彩禮,女方也和我兒子訂婚了,那我兒子當然可以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發生一下性行為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種認知是極端錯誤的,所以他們到現在都不能理解為什么這是強奸。
訂婚不代表就是結婚,結婚也不代表就可以強迫女性發生性關系,不是說訂婚后女的就是你的人,你的貨物,你的私有財產,她是個人,一個有自由的人。而且法律還專門規定關于婦女的性行為規定,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是一個非常好的案件,它就是明明白白告訴男方再想生米煮成熟飯來要挾女性,這就是下場。
這個案件對女性立起來是一個里程碑事件。山西法院的判決可以大大扭轉社會不良風氣,現在好多有兒子的家長就是不知道和自己兒子講要尊重女性,覺得反正發生了關系男的肯定也不吃虧,萬一在懷了孕打掉就好了,反正傷的是別人家女兒身體又不是自己家孩子身體。這就是生兒子家長的普遍心理,現在山西法院給女性做主了,發生關系男的可能會吃更大的虧,讓你進去坐牢三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