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人類社會永恒的重要主題。不論是文學中朱自清的《背影》、梁曉聲的《父親》,還是音樂中許飛的《父親寫的散文詩》、筷子兄弟的《父親》,抑或電視劇中的《人世間》……諸如此類關于父親題材的文學藝術作品,都表達了平凡的父親、不平凡的父愛,每次看這些文字、聽這些歌曲、看這些影視劇,都很容易引發共情。尤其是夜深人靜獨處時,更容易讓人潸然淚下。
在我的辦案經歷中,男性當事人占據絕大多數。我經常說,刑事危機面前,自私不是缺點,而是人性本能。但,身為父親的當事人在刑事危機面前的人性表現總是例外。不論任何時候,父親都傾向于將家人利益最大化擺在第一位,把最好的結果留給家人。
我們不能美化犯罪,但也不能否認犯罪人對家屬的愛,更不能否認他對家屬、對家庭的擔當。
我們有一個故意殺人的案件,兩家人鬧矛盾,后面就發生了殺人案件。父親被抓,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家屬想要砸鍋賣鐵退錢,希望能夠改判輕一點。
我問他:關于退賠,你有什么想法?你家屬還想砸鍋賣鐵、舉債來向被害人家屬退賠,獲得諒解,爭取讓你判得更輕。對此,你有什么意見?
他說:退賠的事情,我想了很久,還是不要去退賠了。如果退賠那么多錢給他們,我心里很不舒服。我們家沒有那么多錢,我早點服刑出來也賺不了那么多錢。他們家一點到現在一點悔改的意思都沒有,現在還向他們賠償,請求他們諒解,給他們那么多錢,他們只會變本加厲,繼續欺負我老婆、小孩、弟弟妹妹,所以不能賠償。至少現在我犯了這個事情,他們付出了代價,我也付出了代價,雙方都罪有應得,坐牢這么久我認了。至少他們家以后知道我們家不好惹,要是再欺負我們,我們家人不惜一命抵一命,他們以后不再敢欺負我們家,我一個人坐牢,換來家人這樣的效果,很值得。即便我們退賠,獲得他們的諒解,二審也不一定能從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
按照我在看守所了解到的情況,我這種情況去監獄表現好的話服刑十七、八年就基本可以出獄了。即便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估計也要十一、二年才能出獄。
所以,如果我身體不好,服刑幾年就死掉,家里砸鍋賣鐵賠償這么多錢,也沒有意義,還給家里背負這么巨額的債務,不值得。
如果有身體好,我從小就是吃苦耐勞的,不在乎多服刑五六年。
我把罪犯父親的這個想法告訴家屬后,家屬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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