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下午,沭陽縣人民法院在沭陽國際圖書城,對袁某某、劉某、姜某某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現場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圖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約60余人旁聽庭審。經過庭審,三名被告人均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表示愿意接受處罰。
【簡要案情】
一、銷售侵權復制品
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袁某某(男,1996年生,沭城街道人)以營利為目的,在電商平臺注冊經營多個網店并在沭陽縣境內租用倉庫銷售盜版圖書,涉案金額281萬余元。
被告人姜某某(男,1998年生,青伊湖鎮人)明知被告人袁某某銷售盜版圖書,仍于2022年7月至12月期間入伙參與銷售盜版圖書,涉案金額96萬余元。
二、侵犯著作權
2023年上半年,被告人袁某某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委托他人印刷盜版圖書,后經多人聯系到被告人劉某(女,1975年生,河南省漯河市人)進行印刷,至同年6月,被告人劉某印刷盜版圖書50000冊。被告人袁某某、劉某涉案非法經營數額約20萬元。
本案將擇期公開宣判。下一步,沭陽縣將持續推進圖書領域“2025礪劍行動”,不斷鞏固圖書領域專項整治成效,著力保障沭陽圖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網絡綜合
▌編輯:忙碌的小編 | 審核:阿文 | 審簽: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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