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真誠關懷有時因溝通不暢而被誤解,溫暖人心的善舉也因此引發矛盾糾紛。融和法庭化作群眾“家門口”的解憂驛站,那些由善意引發的紛爭,在司法智慧的調解下,重顯人與人之間的質樸溫情。
近日,啟東法院和合法庭在惠萍鎮融和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再續好友情誼。
基本案情
“法官,我真沒想到,當初的好心相助,最后會變成這樣......”陸某無奈地說道。原來,早前他跟范某一起在工地上打工,是范某的“老班長”。工作期間,兩人的關系一直不錯。然而,2021年,范某在一次工作中被夾斷了手指,陸某知曉后,立即將其送往醫院,并墊付了醫藥費6000余元。
“當時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我看著心里也急,就毫不猶豫地墊付了醫藥費。”陸某回憶道。之后,范某的損傷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工傷,相關的醫療費、工傷費均已通過工傷基金進行賠付。本以為事情已經圓滿解決,但在陸某要求范某返還上述墊付款時,范某卻以陸某作為班長也應承擔責任為由而拒絕給付。事情拖了4年之久,陸某索要依然無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調解
受理案件后,經驗豐富的調解員陳學輝、劉雄健立即與雙方當事人展開電話溝通。在細致傾聽范某的陳述時,兩位調解員敏銳地發現,范某對陸某還是懷有愧疚與感激之情的,只是因自尊心作祟而難以主動示好。調解員意識到,這對“老兄弟”之間還是存在情誼的,只是缺少一個體面的和解契機。基于這一發現,調解員決定為雙方的友情找尋一條彌合之道。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日常出行不便,且無法使用網絡開庭,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調解員決定將調解地點放在離雙方更近的融和法庭里。
調解工作伊始,調解員并未機械地列舉法律條文,而是以情感為紐帶,采取“情理先行”的調解策略,循序漸進地引導雙方重溫那段珍貴的友誼。從相識到彼此幫助,那些溫暖的往事一點點浮現在當事人的腦海中。當談到本次糾紛起因時,調解員語重心長地提醒范某當時的困境:“那時候你受傷后疼痛難忍,是陸某毫不猶豫地站出來幫忙,這份情誼,可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
這句話深深地觸動了范某內心深處,只見他雙手緊握又松開,最終低下頭輕聲道:“是啊...那些日子,多虧了陸班長……”
最后,在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握手言和,范某承諾一次性返還陸某6000元,多年的友情得以修復。
下一步,啟東法院將繼續踐行“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楓橋經驗”,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為路徑,構建多元解紛體系,全力守護鄰里和睦、社會穩定,讓“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訟”成為社會治理新常態,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來源:和合法庭 王兆琦 政治部 徐越
▌責編: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審核:陳南松
▌終審: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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