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就在剛剛!
相城人才房票政策更新!
人才買房都有補貼
最高50萬!房票可抵首付!
夫妻雙方買房可疊加!
即日起正式執行!有效期3年
重點如下——
1、對近五年區域重點人才或近5年首次來相城的,全日制本科(或中級職稱、高級工)、碩士(或副高級職稱、技師)、博士(或正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分別給予8萬、12萬、20萬房票補貼。區頂尖人才最高補貼50萬元!
2、一人一票,每個人只能申領一張,享受一次,僅供本人實名使用;房票有效期限自換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3、如果夫妻雙方都符合人才條件,夫妻雙方共同購買:一方全額享受,另一方按50%享受;
4、人才房票可抵首付;
5、人才房票只能用于購買,納入相城區人才房票房源庫的新建商品住房;
6、即日起正式試行,政策有效期3年!
以下為相城區人才房票房源庫——
原文如下——
一
總則
本細則所稱人才房票指由相城區人民政府發放,給予符合條件的人才、用于購置納入相城區人才房票房源庫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憑證。
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公正公開、專款專用”的原則,與現有人才住房優惠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二
適用對象
獲評區級及以上頭銜的人才(含產業人才和高能級科創平臺推薦人才)。
三
申請條件
符合本細則條件的人才申請人才房票需:
1.未享受安家補貼;
2.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全職勞動合同(產業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限);
3.原則上已在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及以上(區級及以上領軍創業人才、高能級科創平臺推薦人才除外)。
四
補貼標準
根據人才類別享受的安家補貼標準,給予一定額度的房票補貼。
1. 針對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及宣傳、衛生、教育等專業領域認定的區級及以上相關人才,可在獲評后一次性領取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才房票補貼。針對市級領軍人才,首筆安家補貼區級配套部分可選擇2倍房票金額申領。
2. 針對緊缺人才,近五年以來在我區獲評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頭銜的(期滿及處于待遇享受期),可一次性領取30萬元人才房票補貼。
3. 針對骨干人才,近五年以來的區重點產業人才(期滿及處于待遇享受期)及近五年以來首次來相且現就職于區重點產業企業(單位)的,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技師)、本科(或中級職稱、高級工)可一次性分別領取20萬元、12萬元、8萬元人才房票補貼。
(Ps:骨干人才申請人才房票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齡原則上分別不超過50周歲、40周歲、35周歲)
4. 針對經《相城區集聚產業人才推動產業發展的八條舉措》認定的產業人才,不受來相時間限制,根據人才年工資薪金發放人才房票補貼,其中年工資薪金達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分別參照緊缺人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享受30萬元、20萬元、12萬元人才房票補貼。
5. 針對已備案的高能級科創平臺,每年給予每家2個補貼名額(擔任高管或技術骨干),不受合同、社保、來相時間等限制,參照博士研究生享受20萬元人才房票補貼。
五
申辦流程
每月開展人才房票補貼集中申報工作。
人才申報
頭銜獲評人才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受理核實后向所在板塊人才部門進行申請。
資格審核
各板塊人才部門進行初審,區級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才資格、違紀違法、失信、婚姻、社保、租房補貼享受等情況。
會議審議
區住建局將擬獲得人才房票補貼的人才名單報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
網站公示
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后,相關名單經相城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房票核發
獲得人才房票補貼資格的人才向區住建局申領《相城區人才購房房票》。
房票結算
購房時,納入房源庫的開發商將房票收取并核驗,按票面金額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
六
使用管理
(一)實名持有。人才房票實行實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領一張,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現、轉讓、贈予等。
(二)有效期限。頂尖人才、領軍人才頭銜獲得者在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向區住建局發起人才房票申領需求,人才房票自發放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人才應在房票有效期限內購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購房時間以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三)可購房源。區住建局牽頭組織相關房地產企業報名,經審核后納入房源庫,具體名錄以相城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為準,可疊加享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優惠銷售方案。
(四)使用規則。一張房票僅限用于購買一套住房,且人才房票補貼金額不超過購房款總額。人才使用房票所購住房應是人才本人完全產權、夫妻雙方共有產權或人才與直系親屬共有產權。夫妻雙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資格且共同申請的,可疊加使用人才房票補貼,其中一方按其所屬人才層次標準全額享受,另一方按其所屬人才層次標準50%享受,疊加的補貼總額不超過購房款總額。
(五)產權限制。人才使用房票所購的住房,實施限制轉讓措施,不得辦理抵押貸款(用于購買本套住房的公積金和商業按揭貸款除外)。人才所購住房產權自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證之日起3年后方可轉讓和抵押。
(六)換發房票。人才領取房票后尚未購房,若入選更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在房票有效期內可向區住建局申請換發房票。換發的房票有效期限自換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區住建局負責解釋。原《相城區人才房票補貼實施細則》(相委人才辦〔2024〕3號)同時廢止。
咨詢電話:85182816
來源:相城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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