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讓人不敢扶人,韓法官讓人不敢出門!
19年前,南京王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讓無數心中正義感爆棚的人寒透了心,好心扶人后那40%的責任讓人望而生畏!
時至今日,“扶與不扶”仍然是大家討論的焦點,而青島韓法官的“行人安全距離”再一次令大家開了眼界!
劉某突然轉身撞到后邊正常行走的王某后倒地受傷,因此向王某索賠18.8萬,盡管王某覺得自己無責,但最終經過法官多次調解,王某還是賠償了7萬元。
而王某之所以擔責,是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是令人大開眼界,引起了網友們的強烈關注,行人也有安全距離?
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而不是誘導違法行為的發生?。有了這樣的一個“成功案例”,怕是會引起人人自危,接下來要考慮的就不是“扶與不扶”了,恐怕是出門走路都要拿個卷尺測距而行,遇見老人更是要避而遠之,如果對方一個突然轉身,而你又避之不及,那就在劫難逃了!
這樣的結果,真的是行使法律后所愿看到的嗎?
事發當日,兩人同路同向而行,劉某在前一邊走一邊打電話,在前方沒有特殊情況的狀態下,她毫無征兆的轉身折返,這讓后邊的王某避之不及,兩人迎面撞在了一起。
由于王某相對年輕,并沒有受到傷害,而劉某就不一樣了,已經60多歲的她因此受傷,被診斷為右股骨脛創傷性骨折,構成十級傷殘。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而劉某這次骨折的地方還非同小可,更讓人鬧心的是,這治療費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一大把歲數了既要承忍受身體上的痛苦,還要承受經濟上的損失,左思右想之下,將目光瞄上了王某,認為是王某把自己撞倒受的傷,于是向王某索賠18.8萬元。
而王某對此卻是委屈不已,怎么自己被對方撞了還要賠對方錢?百思不得其解的他拒絕進行賠償,雙方協商無果鬧上了法庭。
法官在調取監控后分析,劉某突然轉身是導致碰撞發生的直接原因,而王某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應擔責,經過多次協調,王某賠償了劉某7萬元,事情到此算是圓滿解決,而青島中院也將此案作為優秀案例宣傳。
事情在網絡上曝光后引發了強烈的關注,網友們對此是議論紛紛,一方面是第一次聽說“行人要保持安全距離”,如果說汽車要保持安全的距離,那沒什么好驚訝的,畢竟在相對的時速下保持一定的車距,是對道路行車安全的一種保障,而行人要保持“安全距離”有什么說法呢,如果說是在口罩時期,那每個人都會自然的保持一定的距離,但是此一時彼一時,如今一片大好,又該如何保持“安全距離”呢,就算是有心要“距離產生美”,但是在假期、在人潮洶涌的超市或者是景點,又怎么做到這一點呢?
另一方面,網友們覺得王某實在是太冤了!正常走路被人撞,反倒是要賠對方7萬塊錢,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難道就因為對方年紀大、受了傷,小伙年輕抗撞就該賠?那如果雙方都受傷了,或者是身份互換,又會是什么樣的結果呢?
被撞的賠償7萬,這樣的結果真的就是圓滿解決了嗎?事情在網上越鬧越大,網友們一方面認為王某比竇娥還冤,一方面為有這樣“圓滿的結果”感到瑟瑟發抖,因為每個人都要出門,每天都少不了要擠地鐵、逛超市,那豈不是都有風險存在,難道真的拿著卷尺測距而行?
有網友評論說,王法官讓人與人變得冷漠,而韓法官則讓人與人保持距離!
還有網友因此看到了“致富”之路:
我欠了一百多萬,爺爺91,奶奶88,姥爺89,姥姥88,我能翻身不?
對此,網友回復道:“這不光能翻身,還能上市!”甚至還編起了順口溜為青島宣傳:
網友們的評論犀利又刁鉆,不僅主辦的韓庭長備受吐槽指責,就連青島各個官方賬號也為了避免被輿論沖擊,選擇了關閉評論區。
然而一味地沉默并不能讓輿論歸于平靜,反而只會讓事情熱度不斷攀升,央視網公眾號也對此進行了報道,作為駕駛員都知道,行車時要和前后左右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但是對于行人來說,也有這個規則嗎?
報道中還指出,安全距離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說法,但行人和行人相撞并非交通事故,是否應當適用于行人之間值得商榷。
對于這件事,律師們的看法相較于網友們的一篇倒是各有不同,四川的某知名律所王律師認為,“安全距離”適用于行車之間,并不適用于行人之間。
王律師還表示,大家都在人行道上同向而行,沒有躲避的義務,“未保持安全距離”就可能承擔賠償責任,會讓大家的日常行走充滿了一種不確定的風險,雖然是調解,但還是會產生不良的影響,無法杜絕故意碰瓷的行為。
而另一知名律所的李律師則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在民法典中,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有過錯就應該擔責,并且兩者成正比。王某在行走過程中沒有和他人保持一定的距離,雖然劉某突然轉身、受傷致殘是難以預見的,但還是存在一定的過錯!
李律師還表示,安全距離是相對于行車而言,而人的移動速度較慢,沒有設置安全距離的必要, 不宜把行人的注意義務提得過高。
可以說,對于這件事,網友們的看法是一片倒的,而律師們又從各自專業的角度進行了解讀,法律雖然不會強制規定走路必須要間隔幾米,但是,每個人都應該盡到基本的注意義務。
有這樣的調解結果,想必韓法官也是從自己的專業角度出發,但是也應考慮到如此結果會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如果真的如網友所說“揣尺測距而行”,那將是這個社會的悲哀,人與人完全沒有任何信任而言;如果有人以此“成功案例”為據,“碰瓷”都不用費盡心思冒險找車了,只需“年齡大、突然轉身”,那將是法律的悲哀。
司法正義不是“按鬧分配”,“誰受傷誰就有理”!司法調解也不是為了調解而調解,法更不能強人所難!
對此,您有什么看法?評論區留言一起討論吧。
信息來源:抖音熱點·走路該保持安全距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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