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座美麗的繽紛城市。
其響當當的口碑,沒有砸在外地人的批評里。
沒有毀在本地人的霸氣里。
卻不幸被卷進一場引起公憤的判決案件里。
這個案件,就是青島法院經辦,這幾天幾乎把輿論干翻了的一起“老人轉身被撞案”
案件中,青島李滄區,一名姓王的年輕人和一名姓劉的60歲老太,前后腳走在路上。
當時,老太劉某正打著電話,可能因為想到了某件事,就突然轉身,結果沒想到,撞上了后面正常走路的王某。
這一撞,哎呀媽,可不輕。
劉老太當場右股骨折,疼痛不已。
后來送去醫院救治,醫療費用可不菲,而且被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為10級傷殘。
劉老太的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王某賠償18.8萬元。
王某一聽,這還了得,堅決不服。
我就是正常走個路,犯哪門子法了,碰瓷有這么碰的嗎?
可劉老太家屬認定,就是因為撞上了他,老太才被撞成骨折的。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最后,法院經過調解,判決王某賠償劉老太7萬。
判決依據是:王某沒有跟劉某保持行走的安全距離。
聽一聽,新鮮啊,2025年最新出爐的名詞:行人安全距離。
說句良心話,這個名詞,如果不是這個案件,我這一輩子都不知道。
只聽說過,開車要保持安全車距,還沒有聽說過人走路要保持安全人距的。
離了個大譜!
而且這種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頻發的普遍事件,應該要讓大家都知道才行。
我們也不知道法律條文里面,究竟有沒有哪條哪例,規定了這個行走安全距離的。
對此,輿論是一邊倒。
幾乎所有人,都把自己代入了那個好端端走路,結果無端賠償別人7萬的年輕人。
更是有網友隔著屏幕憤怒喊話:
“打聽一下,去青島要注意些什么?”
“不用買社保,老了去青島;一步一回頭,城里買棟樓。”
“今年60了,準備去青島就業。”
是啊,誰弱誰有理,誰哭誰勝利。
怪不得網友和公眾情緒會那么憤怒,因為這樣的大事件,它所影響的,真的不是某一個人,而是整個社會。
關乎的不是某一個人的利益,而是整個國家的風氣。
所以,我真的很能理解這屆網友。
至于他們是不是真的不再去青島了,我不知道。
但對于青島這個美麗的繽紛城市,我有三個問題要提:
一,大蝦什么價?
二,遇逆行怎么辦?
三,安全距離如何保持?
每個問題的答案,各位在評論區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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