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已于5月10日起施行。5月12日是新《條例》施行后的首個工作日。在杏花嶺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政策落地,結婚登記、補領結婚證、離婚登記申請、補領離婚證,都不再需要出示戶口本,辦理結婚登記對象僅需拿身份證、二寸紅底照片,確認相關信息后就可領證。
12日,有17對新人預約了前往杏花嶺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登記,太原市居民閆先生和汪女士就是其中一對。當日上午9時50分,這對新人喜滋滋地展示他們領到的結婚證,“我們盡管帶了戶口本,但是沒有用上。我們只提供了身份證、照片,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文件上面簽字后,結婚證就領到了,簡化證件要求的新政被我們趕上,感到非常幸運!”汪女士眉眼彎彎、笑意盈盈地說。
“網上預約結婚登記日期后,我分別向迎澤區、萬柏林區、杏花嶺區、晉源區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咨詢過領證是否需要帶戶口本,各處工作人員都說‘不需要’,新政落地速度如此之快,真是沒想到,領證遇到新政,喜上加喜!”汪女士說話時,閆先生與她相視而笑。
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本,領證需要的材料變少了,但新人們對幸福婚姻的期許沒有變。“領證,不僅是兩個人法律關系的確認,也是婚姻關系的開始。我們對美滿婚姻有相同的期待,我們會珍視婚姻,互相扶持,互相包容,共同成長。”一對“95后”新人拿到結婚證后,在婚姻登記處背景墻合影留念,并說出他們的幸福感言。
新《條例》施行后,補領結婚證和結婚登記一樣,也只需要出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照片。“60后”黃先生和妻子劉女士于1986年結婚,近些年,他們多次搬家,結婚證就丟失了。“真沒想到,補辦證件如此高效便捷,戶口本都不用帶,10來分鐘就辦好了。新《條例》如此惠民便民,讓我們體會到了實實在在的幸福感、獲得感。”黃先生說。
新《條例》施行后,我市婚姻登記窗口原先實施的“省內通辦”政策,已調整為“全國通辦”。當日上午,來自忻州市的張先生和來自呂梁興縣的劉女士在杏花嶺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到了結婚證。“我們戶籍都不在太原,是新《條例》的施行,讓我們既能跨地區辦證,還不必拿戶口本,免去了來回奔波之苦。結婚自由、純粹、簡單的甜,我們也嘗到了。”劉女士說。
隨著新《條例》的施行,婚姻登記進入更加便民、高效的新階段。杏花嶺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張慧介紹,“我們第一時間優化了婚姻登記服務,即辦理結婚、離婚登記對象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隨之,我們也會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容,幫助新人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和家庭觀,倡導文明婚俗,促進家庭和諧。”(記者 弓鳳飛)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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