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今天(13日)繼續(xù)傳喚認行賄罪的鼎越開發(fā)前董事長朱亞虎作證,朱亞虎上周四作證表示認行賄罪,且“揣測”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臺北市長辦公室會面談的是京華城,今天上午9時30分繼續(xù)接受同案被告詰問。
朱亞虎偵查中列被告受羈押禁見,案件起訴前認行賄罪,獲檢方聲請以200萬元(新臺幣,下同)具保停押獲準,現(xiàn)已緩起訴確定。
合議庭今天提解柯文哲等4名羈押被告出庭,其中,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上周四已行詰問完畢,未完部分,朱亞虎要接受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jīng)理張志澄等人的辯護人詰問,朱亞虎是否再語出驚人,視詰問內(nèi)容而定。
至于上周出庭枯坐整天的圖利罪被告臺北市都發(fā)局前局長黃景茂,黃景茂的律師上一庭已聲明沒有問題要問朱亞虎,其證言也與圖利無關,因此,黃景茂今不會出庭。
檢方查知,朱亞虎在與柯文哲“大賬房”李文宗手機短信通信記錄指“小沈十分小氣地捐210萬(新臺幣,下同),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并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后任何事來麻煩您來做。”
檢方稱,沈慶京涉命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人員張志澄、陳俊源、童中白、洪秀鳳、陳秀桃、黃淑雯、劉芷安以每人30萬元共210萬元在2020年3月24日至26日匯入柯文哲指定的政治獻金專戶,同年月27日,都發(fā)局即函覆京華城公司,將陳情案提送都委會。
檢方指控,朱亞虎的簡訊表示210萬元賄款為協(xié)助提升土地容積率,210萬元則是沈慶京涉行賄柯文哲的前金,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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