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5月13日中午消息,@小米法務部 今日在官微發布聲明稱,關于小米起訴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近日小米收到法院終審判決,駁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聲明稱,二審法院認為:從語義、語境、特定主體對應性分析,再結合公眾認知,一審法院認定聚好看公司發布的微博內容指向小米結論正確;聚好看公司將小米公司視為競爭對手,將與小米公司類似的“年輕人第一臺好電視”、“我們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作為宣傳口號,在此背景下,通過標注拼音試圖掩蓋指向性,主觀存在惡意,且在雙十一節點發布,進一步證明其通過詆毀競品提升自身銷量的意圖。
此前,海信集團旗下子品牌Vidda官方發布聲明稱:2021年11月1日,“Vidda 官方微博”賬號發布海報圖片,現法院判定圖片中“米【mei】有問題”、“米【mei】有屌絲,唯有上帝”、“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米【mei】有暴利,唯有讓利”、“米【mei】有偽性價比,唯有六邊形戰士”等語句與小米公司具有明顯對應性,易讓相關公眾認為其中的“米”系指向小米公司,損害了小米公司聲譽,構成商業詆毀。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發布本條微博,消除影響。
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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