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些社區醫院引入“醫保刷臉支付”服務。然而,有市民投訴稱,在社區醫院就診時被強制要求刷臉支付。媒體走訪發現,有的社區醫院工作人員自顧自地為市民開通刷臉支付,有的從掛號開始就要求刷臉。這些操作給市民留下“強制刷臉”的不佳印象。
“醫保刷臉支付”為患者提供了除醫保卡、醫保碼之外的另一種醫保結算方式。多一項選擇,多一些便捷,但要是在實際操作中成為“唯一選項”,就會讓市民產生“被迫使用”的感覺,有違推出這項服務的初衷,也與個人信息權益保護的要求相悖。
刷臉應該是“非強制性”的。去年,上海在消費領域展開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推動商超門店、酒店、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自查整改“強制性”“濫用化”刷臉。即將實施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也明確提出“非強制性原則”,“不得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
明明患者可以自行選擇醫保支付方式,為何在部分社區醫院出現了誘導或“一刀切”要求刷臉的現象?這需要有關部門及時調查、糾正。推廣新應用,應當以尊重患者的自主選擇為前提,尤其是患者中有不少老年人,那就更需要將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充分告知,為他們留下充足的考慮余地并尊重他們的意愿。如此,才能確保新服務在實施中不走樣。
原標題:《新民快評丨“強制刷臉”支付有違服務初衷》
欄目編輯:郁晶陶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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