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夜間"飆車炸街"高發(fā)
嚴重擾亂居民休息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5月以來,為全面遏制“飆車炸街”、非法改裝、追逐競技等交通違法行為,遂寧公安交警持續(xù)開展深夜“獵飆”行動,雷霆出擊嚴查“飆車炸街”擾民,還城市夜晚靜謐。
整治行動中,執(zhí)勤警力組成打擊整治“飆車炸街”小分隊,采取設卡檢查和動態(tài)巡查等方式,重點對體育場周邊、居民區(qū)周邊道路、主干道、快速路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多發(fā)路段定點巡查,強化街面執(zhí)法力度,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制止。在21時至次日2時重點時段,常態(tài)化派出“夜查小分隊”,主動出擊、摸排線索、精準高效打擊“飆車炸街”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查處摩托車“飆車炸街”、闖禁、非法改拼裝、不戴頭盔,以及機動車無牌無證、酒駕等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按照發(fā)現(xiàn)一起、整治一起、宣傳一處、教育一群的工作要求,充分發(fā)揮新媒體平臺和電子屏作用,廣泛宣傳和曝光“飆車炸街”“非法改裝”的危害性,定期組織警力深入學校、單位、社區(qū)等重點場所,通過安全講座、以案說法、溫馨提示等形式廣泛宣傳,引導大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守法、文明、安全出行。5月以來,共檢查摩托車200余輛,處罰并教育駕駛人9名。
“飆車炸街”是違法行為
不僅噪音擾民
還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什么是“飆車炸街”?
“飆車炸街”指駕駛車輛以炫技、競速、娛樂、賭博等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駛、追逐競駛、頻繁穿插變道、闖紅燈、偽造變造遮擋號牌、猛踩油門制造轟鳴噪聲等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擾周邊生活環(huán)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常見的“飆車炸街”違法行為
擅自改裝機動車
某些車主為了追求更高的性能、更獨特的外觀或更響亮的排氣聲,擅自對機動車進行改裝,如更換發(fā)動機、加大排氣量、大面積改變車身顏色等。這些改裝往往不符合車輛出廠時的安全標準,可能導致車輛性能不穩(wěn)定,甚至引發(fā)交通事故。
駕駛改裝車上路行駛
改裝后的車輛,特別是那些未經(jīng)安全檢測和合法登記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由于性能不穩(wěn)定或安全性能降低,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此外,改裝車通常會產(chǎn)生更大的噪音和尾氣排放,對環(huán)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干擾。
無故追逐正常行駛車輛和行人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飆車者往往以高速追逐其他車輛或行人,不僅危及被追逐者的生命安全,還可能引發(fā)連環(huán)事故,造成更大的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在人員密集場所轟鳴疾駛
飆車者在學校、醫(yī)院、居民區(qū)等人員密集場所,故意轟鳴疾駛,制造噪音污染,嚴重干擾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也違反了社會公德。
以追逐競駛作為賭博手段進行賭博
飆車者以追逐競駛為賭博手段,通過下注、贏取賭資等方式進行賭博活動。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還觸犯了法律,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
機動車維修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
一些機動車維修經(jīng)營者為了迎合部分車主的需求,擅自對機動車進行改裝。這些改裝往往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標準,不僅損害了車主的利益,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隱患。
普法小課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車行路上謹記安全
一起做文明駕駛員
來源:遂寧公安
編輯:王 瑞
責編:孫 各
編審:趙 鑫
終審:李興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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