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5月1日起,修訂版《北京市消防條例》施行。《條例》規定了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履責事項,明確了保障疏散通道暢通、維護消防設施的關鍵責任,要求對消防違法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把握《條例》要點,制定消防隱患勸阻(制止)提示單,作為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
物業張貼消防隱患勸阻(制止)提示單,提醒業主清理雜物。 圖源:密云區消防救援支隊
5月13日,在世紀家園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在開展安全巡查時,發現該小區疏散樓梯間內有業主堆放雜物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發現違法行為后,物業服務企業開出消防隱患勸阻(制止)提示單,并及時通知業主,告知業主及時清理堆放的雜物,不能占用疏散通道,如未及時恢復消防疏散通道,將報告行政執法機關。事后,業主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將雜物清理干凈,及時消除了消防安全隱患。
《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為未進行勸阻,或者未按照規定報告的,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物業服務企業表示,消防隱患勸阻(制止)提示單的制定,一方面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在發現違法行為后及時勸阻制止的依據,同時也推進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有效提升社區火災防控能力。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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