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
2025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我院擬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以下簡稱省海洋研究院)是海南省政府直屬正廳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開展海洋經濟發展、海洋資源保護及海洋新質生產力、海洋領域軍民融合發展等戰略和政策研究;承擔海洋經濟發展等規劃編制技術性工作;承擔海洋科技協作創新平臺建設及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工作;開展智慧海洋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及海洋數據應用研究;承擔海洋交流合作平臺建設工作及舉辦海洋相關領域學術會議、論壇等。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宏觀管理與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四)堅持按發布的崗位條件招聘。
三、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0名,具體詳見《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職位表》(附件1)。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發布日期為準);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發布日期為準);學科帶頭人的年齡要求為50周歲及以下(197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發布日期為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海洋廳官網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明確招聘的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年齡等所需資格條件等。后續招聘工作中的補充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與招聘公告相同范圍內發布,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在海南省海洋廳官網發布。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考生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并將相關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海洋廳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省海洋研究院將根據報名情況每月組織安排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動態更新崗位與人數信息,崗位招滿將不再進行招聘。具體考核安排請關注海南省海洋廳官網。
3.報名材料
接收報名材料郵箱:hnshyyjyzp@hainan.gov.cn。
報名時須將以下材料以文件夾(文件夾名及郵件主題為“崗位名稱+姓名”)壓縮包發送至指定郵箱,并按以下序號排序附件內容:
(1)《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4,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頁面)復印件;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相關證明;對于國內院校畢業生應聘人員,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代碼或名稱因教育部專業目錄調整、院校專業設置變更等原因,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名稱不一致的;對于國(境)外留學歸來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名稱存在差異(例如:翻譯名稱不一致、專業分類標準不同等)的,上述兩種情況將由我院的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專項審核,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所學專業課程清單、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研究確定其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除上述情況外,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的代碼及名稱須以教育部最新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及名稱一致。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6)《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5);
(7)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省海洋研究院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按要求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三)組織考核
1.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方式:本次招聘對象為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依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文件有關規定,采取考核辦法進行。
(1)成立考核小組。由省海洋研究院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5名或7名專家的考核小組,其中外部邀請的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2)考核內容及方式。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職責,以撰寫研究報告、面談、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組織協調、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
考核成績現場公布。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核合格分數線為80分,凡考核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考核結束后,在海南省海洋廳官網公布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省海洋研究院承擔。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7天內向省海洋研究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復檢只能進行1次。
4.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省海洋研究院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海洋廳官網發布。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情況,經省海洋研究院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人員公示
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海洋廳的門戶網站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省海洋研究院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海洋廳官網發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及時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核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省海洋研究院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相關待遇。
1.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擬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限內報到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
2.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受聘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3.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收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省海洋研究院機關黨委:0898-6550176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項
(一)此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均以發布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海洋廳門戶網站的內容為準。
(二)此次公開招聘,省海洋研究院未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課程,也未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本方案由省海洋研究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98-65481901
咨詢時段: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信息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轉載請注明信息來源及海洋知圈編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