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標 不迷路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就看炬轉化!
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速科技成果的轉移與轉化,促進更多科技成果在杭就地交易、就地轉化、就地應用,根據《構筑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相關政策兌現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2022-2024年獲得浙江省技術發明獎、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且尚未兌現的項目。
2.2024年實現落地轉化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獲獎企業、2024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總決賽優勝企業。
二、申報條件
1.獲獎成果產業化項目單位應當是在杭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項目經費獨立核算的企業,是獲獎成果主要完成單位,其中近三年內在杭產業化績效達到相當規模,大賽獲獎成果近三年內在杭落地轉化的實際投入達到一定金額。
2.每項獲獎成果只能由1家企業申報,但同一企業可同時申報多項獲獎成果。
三、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企業向屬地科技部門申報,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獲獎成果產業化項目申報表》;
2.獲獎證書(或證明);
3.產業化證明。其中,獲獎成果產業化項目提供2022-2024年成果產業化績效專項審計報告(含項目新增產值、新增利潤、應繳稅額、實繳稅額等),大賽獲獎落地轉化項目提供2022-2024年企業自身投入與產業化績效材料。
4.申報企業不是第一完成單位的,需提供與第一完成單位進行成果落地產業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5.獎勵資金分配方案;
6.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申報材料(單位蓋章、一式2份,用A4紙裝訂成冊),經所在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匯總蓋章,統一報送市科技項目管理中心。
四、兌現標準
1.兌現金額按《構筑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號)文件相關標準執行。同一項目的兌現金額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對已獲此項獎勵的不再重復兌現。
2.兌現經費由市和各區、縣(市)按財政體制共同承擔。
五、注意事項
1.獲獎成果(項目)產業化績效統計時段為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2.申報截止到2025年5月29日17:30為止,區、縣(市)材料統一報送至黃姑山路40號505室。
3.業務咨詢:87025452、87080230、85255673。
附件:獲獎成果產業化項目申報表.docx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獲獎成果產業化項目政策兌現的通知.pdf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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