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合肥兩家公司被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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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開展電梯維護保養,華升富士達電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合市監包罰﹝2025﹞60號。
天眼查信息顯示,華升富士達電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從事批發業為主的企業。其總公司華升富士達電梯有限公司 (曾用名:華北富士達電梯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一家以從事通用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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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天地和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保證電梯的安全性能,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5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合肥天地和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合肥敏欣電梯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從事居民服務業為主的企業。
來源:鳳凰網安徽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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