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糾紛是企業經營中的高頻法律風險之一,尤其對于生產加工企業集中的廣州市增城區而言,代工生產、貼牌加工等業務模式極易引發商標侵權爭議。李浩律師結合典型案例及《商標法》相關規定,從律師視角分析風險點,并提出針對性防范建議。
一、增城區生產加工企業商標侵權的典型風險場景
1.接受委托加工時未核查商標權屬
案例:增城區某服裝廠接受外地客戶委托生產一批標有“某知名品牌”標識的服裝,后因客戶未取得商標授權,該廠被商標權人起訴,最終被判停止生產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構成侵權。生產加工環節的“使用”行為同樣受規制。
2.對定作方提供的商標材料審查不足
案例:某五金加工廠根據客戶提供的商標圖樣生產產品,但客戶提供的商標注冊證已過期,導致工廠被行政執法部門查處。
風險點:定作方可能提供偽造、過期或超出核定范圍的商標授權文件,加工方若未核實,需承擔連帶責任。
3.出口代工中的涉外商標風險
案例:增城區某電器企業代工生產一批出口產品,貼附的商標在境外已被他人注冊,貨到目的國后被海關扣押,企業面臨境外訴訟及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七條明確保護馳名商標及涉外商標權益,加工方需注意商標的地域性。
二、司法與執法實踐中的裁判要點
1.主觀過錯認定:法院通常以“是否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判斷加工方是否善意。若未主動核查商標權屬,可能被推定存在過錯(參考《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
2.賠償標準:侵權賠償可根據權利人損失、侵權人獲利或法定賠償(《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計算,增城區部分案例顯示,加工方常因賬目不清被適用法定賠償上限。
3.行政執法重點:市場監管部門對生產現場突擊檢查時,重點關注商標標識的倉儲、使用記錄及委托合同備案情況。
三、李浩律師的風險防范建議
1.建立商標審查標準化流程
核查文件: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注冊證、授權書(需核對原件或公證副本),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驗證商標狀態。
合同條款:在加工協議中明確約定“委托方保證商標權屬合法”,并設置違約賠償條款。
2.強化內部商標管理制度
標識管理:對客戶提供的商標圖樣存檔備查,禁止員工私自接受未備案的商標訂單。
員工培訓:定期開展商標法培訓,重點培訓銷售、生產部門識別“高仿”“擦邊球”商標的能力。
3.防范涉外訂單風險
查詢境外注冊:通過WIPO全球品牌數據庫或委托律師檢索目標國商標注冊情況。
貿易條款:采用FOB或CIF術語時,補充約定商標侵權責任由委托方承擔。
4.應對侵權糾紛的應急措施
證據保全:若被起訴,立即保全加工合同、溝通記錄、商標授權文件等證據。
合法來源抗辯: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證明產品合法來源且不知情,可免除賠償(但需停止生產)。
四、結語
增城區生產加工企業需將商標合規納入風控體系,從“被動應訴”轉向“主動防范”。李浩律師特別提示:在行業競爭加劇、商標維權高發的背景下,企業應盡早聘請專業律師開展商標合規審計,避免因小失大。
廣州李浩律師,三證律師,主攻領域:知識產權、房地產、企業法律顧問、民商事訴訟,電話/微信1821122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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