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行政訴訟是公民權利與公權利對話的橋梁,為讓行政訴訟從“紙面條文”走向“生動實踐”,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打造“庭庭寓理”專欄,以巡回審判為紐帶,讓每一場“民告官”案件的審理,都成為對依法行政的監督、對公平正義的詮釋,更是對法治信仰的播種。
本專欄精選涉企執法、民生保障、征地搬遷等具有典型意義、社會關切的行政案件開展巡回審判,通過巡回審理、執法人員觀摩、執法座談講堂等形式,以庭審直擊行政執法爭議、讓庭審現場成為執法課堂、在釋法講堂統一執法和裁判尺度。我們期待,每一次庭審的槌聲,不僅是定分止爭的終點,更是凝聚法治共識的起點。
在“5·19中國旅游日”到來之際,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在泰州市鳳城河景區旅游巡回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個人涉嫌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行政處罰案件,積極發揮司法機關在規范旅游市場、引領行業健康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旁聽觀摩:以案釋法,直觀展現法治力量
上午9時,市文廣旅局、各市(區)文旅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旅行社協會、導游協會以及市民群眾代表等三十余人齊聚鳳城河景區旅游巡回審判法庭,共同旁聽該起典型案件的審理。
該案中,行政處罰機關興化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認定:原告王某在未獲得旅行社授權或委托的情況下,以個人身份承接47名游客的“泰國7日游”包價旅游服務,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對王某處以1萬元罰款。
王某以其非旅游活動承接者,且相關情形符合“首違不罰”“無過錯不罰”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案涉行政處罰決定。
庭審中,法官在聽取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后,對案件基礎事實進行了歸納、總結,雙方無異議。在此基礎上,法官引導原、被告圍繞原告行為定性與量罰是否適當的爭議焦點,組織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法庭通過嚴謹的司法審查,厘清了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為在場旁聽者提供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案件點評:服務大局,深入釋法明理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進行了精彩的案件點評。法官指出,行政機關堅持依法行政、柔性執法,減少執法活動對民營企業的不當影響和干預,但經營主體也要確保合法經營,不能突破法律底線。針對消費者出游需求,法官特別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選擇包價旅游時應選擇正規旅行社,通過訂立旅游服務合同,確定旅游線路、項目、費用、風險承擔和違約責任等,有效預防旅游爭議發生,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通過嚴謹的法律分析和深入淺出的釋法說理,法官幫助旁聽者清晰理解了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性質及社會危害:不僅擾亂市場秩序,引發旅游爭議,還可能給旅游者權益帶來嚴重風險。此次活動將司法審判轉化為生動的法治課堂,增強了與會人員對法律的理解,進一步強化了依法治旅的共識和震懾效應。
與會的行政執法人員表示,通過案例教學將法律條文與執法實踐緊密結合,不僅深化了對法律法規的理解,也為日常執法工作提供了更科學、規范的工具和思路。
法治引領:構建和諧旅游新秩序
此次旅游巡回審判活動意義深遠,為構建旅游市場新秩序貢獻了司法力量:
一是發揮法治示范引領作用。通過公開審理旅游行政訴訟案件,直觀展示了司法審查對行政執法的監督作用,向社會傳遞了依法規范旅游市場的鮮明信號。這種司法公開不僅增強了執法的威懾力,也提升了行政執法的公信力,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示范效應。
二是促進多元共治格局形成。活動吸引了行政部門、執法隊伍、行業協會、旅行社和普通市民等多個主體參與,打造了"司法+行政+行業+公眾"的多元融合模式,這種全方位共治格局有利于形成監管合力,促進各主體間信息共享和協同配合,提高旅游市場治理的整體效能,構建“學法、普法、執法、司法”的法律運行全鏈條。
三是推動法治文化與旅游文化融合。將法庭設在景區,將法治宣傳融入旅游節,是法治文化與旅游文化的創新融合,讓法治教育更加生動有趣、更易被公眾接受。這種融合有助于在全社會培育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使法治成為旅游發展的內生動力。
未來,醫藥高新區法院將持續探索以司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路徑,通過常態化開展旅游巡回審判與法治講座活動,推動建立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助力構建“法治引領、部門協同、行業自律、公眾參與”的旅游市場治理新格局,為建設法治泰州、打造旅游強市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供稿|肖云璐
編輯|周文俊
校對|王 萌
審核|李劍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