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16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有關行使優先收購權的須予披露交易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根據中國金茂日期為2025年1月22日的公告,中國金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亦城獲嘉興投資指定為繼任的優先收購權人,北京亦城于當日根據優先權協議的條款向華福證券發出優先收購權行權通知,通知其決定行使對標的資產的優先收購權,擬行權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3.23億元,且不應超過最終國資評估備案結果。
中國金茂宣布,于2025年5月16日,北京亦城與華福證券訂立標的資產轉讓協議,北京亦城決定行使對標的資產(即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的優先收購權,總對價為人民幣13.23億元。
于本公告之日,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并擔任專項計劃的計劃管理人。
根據轉讓協議,北京亦城同意收購而華福證券同意出售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標的資產將由中國金茂間接全資持有。
北京亦城應根據轉讓協議的約定,于所對應的特定兌付日前的第8個工作日將全部收購價價款劃付至專項計劃賬戶。各方應于對價支付完畢后及時辦理相應標的資產的交割手續。
資料顯示,1月22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宣布行使優先收購權,涉及一項須予披露交易。
公告顯示,于2022年6月10日,中國金茂間接聯屬公司鼎茂置業和嘉興投資與華福證券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和債權轉讓及債權債務確認協議,并籌備成立金茂華福-長沙金茂廣場北塔二期綠色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碳中和),以將鼎茂置業持有的標的物業證券化,以及為公司的運營和業務發展籌集資金。
標的物業指由鼎茂置業100%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湘江新區的金茂廣場北塔寫字樓物業,可出租面積約為94395.55平方米,作辦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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