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現象很有趣,明明每年都有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但還是有很多問題是靠證監會到現場抽查才發現的。
其實,現場抽查的比例并不高,以省為單位,每年大概只抽查本省上市公司數量的2%左右,但就是這2%的現場抽查率,卻暴出了很多“見光死”。
比如上市公司惠倫晶體就是如此,沒跟證監會“奔現”時,書面報告上各種沒問題,但證監會一到現場,各種問題就立刻全面暴露了。
近日,惠倫晶體發布了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把證監會現場檢查后自己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更正和追溯調整。
從公告來看,調整的數據面不小,2021-2023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中核心數據都有更正,其中還存在虛增、虛減營收和利潤的情況。
虛增虛減營收、利潤,不管原因是什么,客觀結果是形成了財務造假的實質,但惠倫晶體似乎不這么認為,它在公告中用的表述是:
“本次會計差錯更正,不會導致公司已披露的相關年度報表出現盈虧性質的改變”。
“會計差錯”、“不會導致”,從字里行間感覺到的認錯態度大抵是:一時疏忽所致的一點小失誤,不是什么大問題。
如惠倫晶體所說,也確實沒改變盈虧,以2022年為例,之前披露的利潤是虧損8556萬,現在更正后變成了虧損1.23億,只是多了幾千萬。
但如果把這個事情的描述換個順序,感覺就不一樣了:當年本該是虧損1.23億,結果弄成了虧損8556萬,這叫虛增利潤3700萬。
當然,到底是差錯還是造假,咱們說了也不算,在惠倫晶體自查報告出來之前,證監會早已經對惠倫晶體進行了立案調查,一切以證監會調查結論為準。
不過,惠倫晶體的實控人趙積清已經提前感受到了立案調查的沖擊力,連籌劃許久并已收了錢的套現計劃都被終止了。
早在2024年8月,趙積清和某私募投資基金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擬轉讓5%的股權,到證監會現場檢查時,趙積清已經收到了1個多億的轉讓款,該辦理過戶手續了。
但隨著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這筆套現泡湯了。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和董監高在被立案調查期間,或者被行政處罰、公開譴責之后的半年內都不允許減持。
趙積清的協議雖然是在立案前簽的,但沒有過戶,而立案后,也就沒法過戶了,于是,轉讓協議解除,并如數退還已收到的轉讓款。
實際上,上市公司的問題就像人的疾病,不是突然冒出來的,而是長年累月積累的結果,要是早點查,問題可能早就發現了。
惠倫晶體主營晶體諧振器(簡稱“晶振”),上市于2015年,是A股標準的“三年型”選手,也就是IPO三年一過就變臉。
2018年,IPO之后的第四年,惠倫晶體就開始虧損,還虧得不少,扣非虧損1個多億,相比3個億的營收,這無疑是巨虧。
2019年又虧了1.6億,兩年的巨虧算是把積累的歷史問題釋放得差不多了,于是2020、2021年得以扭虧為盈。
不過,好景不長,2022年開始又不行了,2022-2024年連續巨虧,累計虧損約5.7億,2025年一季度,仍就繼續虧。
如果把惠倫晶體上市10年來的業績拉通算總賬,要是只看盈虧,5年盈利5年虧損,還不算太難看,但如果對比數字的話,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5年盈利額只有2.1億,但5年的虧損額高達8.3億,上市10年賠了6.2億,全靠的是股民的融資。
根據公開信息,惠倫晶體“IPO+增發”一共融資約7.5億,賠了6.2億后,現在賬上還剩1.4億,再掙不到錢,恐怕是撐不了多久了。
不過,春江水暖鴨先知,作為實控人的趙積清早就在安排自己的退路了,此次因為立案調查被終止的套現可不是第一次。
當然,一切還得從趙積清的起家開始說起。
趙積清是內蒙古包頭人,曾在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干了6年,1976年復原后被分配到了包頭風機廠,干了12年,1988年成了包頭晶體材料廠的廠長。
趙積清與晶體材料打交道就是從這時開始的,生產的材料除了國內用,還出口,彼時主要是通過香港做轉口貿易。
既然貨要從香港走,很顯然廣東的地理位置就占盡了天時地利,到了1992年,趙積清便辭去了廠長的職務,跑到廣東東莞與人合伙辦起了電子公司,專做晶體材料出口。
實際上,那個年代做出口是需要指標配額的,誰能拿到配額,誰就能掙錢,這就是那個年代出口貿易的游戲規則,而趙積清正是憑此成功賺到了第一桶金。
而進入21世紀后,隨著中國加入WTO,出口指標配額限制沒有了,資源紅利也就沒了,趙積清便從晶體材料出口轉戰晶體諧振器(簡稱“晶振”)。
簡單說,以前晶體材料出口是把晶體材料賣給外國客戶做晶振,而轉型后則是自己生產晶振賣給國內客戶。
我國晶振行業是從上個世紀90年代才開始真正發展的,趙積清2002年創立了惠倫晶體的前身開始做晶振,應該說,剛好踩在了行業的節奏點上。
本世紀的頭10幾年也正是我國消費電子需求升級的大發展時期,晶振需求很大,惠倫晶體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站穩了腳跟,并于2015年成功登上深交所。
不過,如果從現在往回看,2013年的惠倫晶體已經到了發展的頂點,之后就開始走下坡路了,2015年的IPO實際是股東們變現盛宴的開始。
創投股東們的限售期只有12個月,從2016、2017年就開始了減持,而實控人有三年限售期,趙積清的首次套現是從2019年開始的,當年大約套現了1.05億,2020年又以協議轉讓的形式套現了1.38億。
2023年,趙積清開始籌劃轉讓控制權,先是宣布賣給國資,后來又和自然人簽訂了股權主讓的意向協議,但都沒有最終成行。
然后才有了前面所述的轉讓部分股權給某私募投資基金,并因立案調查而被終止。
股東信息顯示,趙積清目前還有近20%的股權沒有脫手,不過,60%都已經質押了,某種程度上來說,質押也和套現差不多。
可以預見,立案調查只是延緩了時間,趙老板離去之心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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